金帝冷凍空調有限公司註冊登錄資料

商業名稱金帝冷凍空調有限公司
資本額(元)2,000,000
核准設立日期20010713
財稅營業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正泰里三民路二段正泰4巷17號
統一編號12836624
組織類型有限公司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狀況營業中
組織種類有限公司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查詢最新營業狀況請至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公司名稱金帝冷凍空調有限公司
資本總額(元)2,000,000
代表人姓名高文政
公司所在地新北市土城區學成路97巷1號
登記機關新北市政府
章程所訂外文公司名稱
核准設立日期2001-07-13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2020-04-15
財稅設立日期2001-07-13

金帝冷凍空調有限公司在哪裡怎麼走

金帝冷凍空調有限公司董事會、監事成員

董事高文政
高文政出資金額1,100,000

金帝冷凍空調有限公司經理人是誰

代碼名稱到職日

金帝冷凍空調有限公司是做什麼的

  • 其他家用電器批發
  • 冷凍、通風、空調系統裝修工程包括家用冷氣、系統空調、無塵室空調等系統裝修工程。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能源技術服務業從事新淨潔能源﹝包含太陽能、生質與廢棄功能、地熱、海洋能、風力、水力﹞、節約能源、 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或抑制移轉尖峰用電負載之設備、系統及工程之規劃、可性行研究、設計、安裝、施工、維護、檢測、代操作、相關軟硬體構建及其相關技術服務之行業。
  •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從事發電、輸電、配電機械及電力操縱機械設備等製造修配之行業。但裝置於收音機、電視機或通訊機器中之電子用變壓器等應歸入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細類。
  • 租賃業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 資源回收業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及一般廢棄物回收項目之回收、分類及貯存業務之行業。
  • 機械安裝業各式機械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 配管工程業各種配管工程(自來水管及燃料導管除外)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例如消防管道安裝工程等。 不包含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之業務內容。
  • 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零售之行業。
  • 機車零售業從事機車零售之行業。包括三輪機車、電動機車等。
  • 汽車零售業從事汽車零售之行業。包括客運汽車、公共汽車、救護車、消防車、電動車等。
  • 機械器具零售業從事各種機械器具零售之行業。包括食品、化工、原動機、塑膠、橡膠、造紙、印刷、木材加工用、建築及礦業、紡織及成衣、金屬加工用、農業及園藝機械等。
  •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事務用機器零售之行業。
  • 五金零售業從事五金零售之行業。非動力農具零售亦歸本細類。
  • 回收物料批發業從事回收物料批發之行業。
  • 五金批發業從事五金批發之行業。非動力農具批發亦歸本細類。包括銲條、廚房刀具、鋁梯、小五金(如螺釘、螺帽、門把手、鎖、鐵釘等)、農業工具、金屬手工具、大五金(如鋼線、鋼纜、鋼圈、銅線等)等。
  • 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從事電器及視聽設備之各種電子產品製造之行業。 但製造單一主機在10冷凍噸以上或5馬力以上之冷凍、冷藏、空氣調節、環境控制、潔淨室、冰水主機、儲能設備、通風換氣等設備者,應歸入CB01071(冷凍空調設備製造業)。
  • 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業各種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清洗、維修、保養之行業。
  • 電器安裝業各種家電製品(如電冰箱、洗衣機、冷暖氣機、錄放影機、收錄音機)、播音設備、音響設備等之安裝皆屬之。 但安裝單一主機在10冷凍噸以上或5馬力以上之冷凍、冷藏、空氣調節、環境控制、潔淨室、冰水主機、儲能設備、通風換氣等設備者, 應歸入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
  • 冷凍空調工程業依「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從事冷凍、冷藏、空氣調節、環境控制、潔淨室、冰水主機、儲能設備、通風換氣相關工程之鑑定、檢驗、施工、安裝、測試、維護、保養等項目之事業。
  • 電器批發業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批發之行業。
  • 電器零售業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子設備、照明設備、電力設備、家電用品及器材等。
  • 起重工程業起重工程、天車工程(吊車機械)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無店面零售業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