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宇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註冊登錄資料

商業名稱集宇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資本額(元)80,000,000
核准設立日期20020115
財稅營業地址臺北市內湖區湖元里新湖二路191巷17號
統一編號12976407
組織類型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狀況營業中
組織種類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查詢最新營業狀況請至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公司名稱集宇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資本總額(元)100,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100,000,000
代表人姓名高子媖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內湖區新湖二路191巷17號
登記機關臺北市政府
章程所訂外文公司名稱
每股金額(元)10
已發行股份總數(股)10,000,000
核准設立日期2002-01-10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2021-11-29
財稅設立日期2002-01-15

集宇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在哪裡怎麼走

集宇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監事成員

監察人高卉羚
高卉羚持有股份數100,000
董事長高子媖
高子媖持有股份數4,125,500

集宇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經理人是誰

代碼名稱到職日
0001駱建宏 2017-05-01

集宇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是做什麼的

  • 汽車零件、汽車百貨批發包括汽車用電池等批發。
  • 汽車零件、汽車百貨零售包括汽車用電池等零售。
  • 醫療機械設備批發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機車零售業從事機車零售之行業。包括三輪機車、電動機車等。
  • 汽車零售業從事汽車零售之行業。包括客運汽車、公共汽車、救護車、消防車、電動車等。
  • 機車批發業從事機車批發之行業。包括三輪機車、電動機車等。
  • 汽車批發業從事汽車批發之行業。包括客運汽車、公共汽車、救護車、消防車、電動車等。
  •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化學、科學及醫療儀器、儀表、防盜、閉路監視系統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汽車修理業汽車之清潔、保養、潤滑、檢查、調整、維護、總成更換、翻修及其相關業務。包括汽車保養所、甲種汽車修理廠、乙種汽車修理廠。
  • 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從事汽車及其專用零件製造之行業。包括汽車製造業、汽車零件製造業。
  • 租賃業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 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 電子材料零售業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如電子管、 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零售之行業。
  • 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零售之行業。
  • 電池零售業從事各種化學電池、標準電池、蓄電池零售之行業。
  • 機械器具零售業從事各種機械器具零售之行業。包括食品、化工、原動機、塑膠、橡膠、造紙、印刷、木材加工用、建築及礦業、紡織及成衣、金屬加工用、農業及園藝機械等。
  • 電信器材零售業從事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
  •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事務用機器零售之行業。
  • 電器零售業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子設備、照明設備、電力設備、家電用品及器材等。
  • 醫療器材零售業依醫療器材管理法之規定,經營醫療器材零售、其醫療器材租賃及維修業務之行業。其產品包括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附表所列品項。
  • 西藥零售業藥事法之規定,經營西藥零售之行業。包括原料藥。
  • 其他化學製品零售業F207010 至F207200 細類以外之其他化學製品零售之行業。如非屬建材之玻璃。
  • 電子材料批發業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批發之行業。如電子管、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批發之行業。
  • 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批發之行業。
  • 電池批發業從事各種化學電池、標準電池、蓄電池批發之行業。
  • 電信器材批發業從事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
  •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辦公室用機器批發之行業。
  • 電器批發業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批發之行業。
  • 機械批發業從事機械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
  • 醫療器材批發業依醫療器材管理法之規定,經營醫療器材批發、其醫療器材租賃及維修業務之行業。其產品包括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附表所列品項。
  • 西藥批發業依藥事法之規定,經營西藥批發之行業。包括原料藥。
  •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