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翔國際文創有限公司註冊登錄資料

商業名稱升翔國際文創有限公司
資本額(元)1,200,000
核准設立日期20120301
財稅營業地址苗栗縣南庄鄉西村5鄰中山路96-3號
統一編號53806259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狀況非營業中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查詢最新營業狀況請至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公司名稱升翔國際文創有限公司
資本總額(元)1,200,000
代表人姓名彭月嫦
公司所在地苗栗縣南庄鄉西村中山路96-3號1樓
登記機關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停業核准(備)機關財政部各區國稅局
章程所訂外文公司名稱
核准設立日期2012-02-24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2012-07-04
停業日期(起)2021-10-27
停業日期(迄)2022-10-26
財稅設立日期2012-03-01

升翔國際文創有限公司在哪裡怎麼走

升翔國際文創有限公司董事會、監事成員

董事彭月嫦
彭月嫦出資金額400,000

升翔國際文創有限公司經理人是誰

代碼名稱到職日

升翔國際文創有限公司是做什麼的

  • 其他藝術表演包括魔術表演、馬戲團、雜技表演、水(冰)上節目演出等。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排版業從事電腦排版、印刷排版、照像排版等業務之行業。
  • 打字業從事各種文件打字、整理、分類業務之行業。
  • 影印業從事各種文件、圖表、冊籍、模型、實物之光學及投影影印或曬圖之行業。
  • 一般廣告服務業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零售之行業。
  •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批發之行業。
  • 印刷品裝訂及加工業從事印刷品裝訂及加工之行業。
  • 製版業從事印刷相關用版製作之行業。如木版、鉛版、石版、銅鋅版、樹脂版、鋁版、銅版、照相版、電鑄版、網版等。
  • 印刷業從事書籍、地圖、樂譜、廣告、文件、表冊等承印之行業,不論被印材為紙質、金屬、塑膠、橡膠、樹脂,或其他材料者均屬之。
  • 演藝活動業經營演藝有關業務(如音樂、戲劇、舞蹈、雜藝等)之行業。包括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業。
  • 藝文服務業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 其他出版業從事J301010至J399010細類以外之其他出版之行業。
  • 軟體出版業從事電腦軟體出版之行業。包括套裝軟體出版、遊戲軟體出版等。同時從事電腦軟體設計、複製及發行之行業亦歸入本類。但從事電腦軟體設計服務之行業應歸入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細類。從事大量複製電腦軟體之行業應歸入CC01120(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細類。
  • 有聲出版業從事有聲圖書出版及錄音服務之行業。但從事光碟片、錄音帶之製造或大量複製之行業,應歸入CC01120(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細類;從事聲音錄製及音樂發行,應歸入J604010(聲音錄製及音樂發行)細類。 Companies that are engaged in the audiobooks and recording services. However, companies involved in the manufacturing or mass duplication of CDs and tape recordings should be included in the CC01120 (Data Storage Media Manufacturing and Duplicating) and those involved in sound recording or music distribution shall be included in the J604010(sound recording and music distribution).
  • 圖書出版業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雜誌以外裝訂成本之圖書冊籍之經營之行業。
  • 雜誌(期刊)出版業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文書、圖畫,其刊期為七日以上三月以下之期間,按期發行之行業。
  • 通訊稿業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文書、圖書,刊期為每日或每隔六日以下之期間,對特定對象按期發行之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