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爾摩沙寶島籃球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註冊登錄資料

商業名稱福爾摩沙寶島籃球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資本額(元)80,000,000
核准設立日期20170828
財稅營業地址彰化縣彰化市陽明里015鄰中正路一段184號
統一編號52930575
組織類型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狀況營業中
組織種類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查詢最新營業狀況請至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公司名稱福爾摩沙寶島籃球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資本總額(元)200,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200,000,000
代表人姓名田壘
公司所在地臺中市南屯區永春東七路579之1號
登記機關臺中市政府
章程所訂外文公司名稱FORMOSA BASKETBALL DEVELOPMENT CORP
每股金額(元)10
已發行股份總數(股)20,000,000
核准設立日期2017-08-25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2022-05-31
財稅設立日期2017-08-28

福爾摩沙寶島籃球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哪裡怎麼走

福爾摩沙寶島籃球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監事成員

董事詹正興
詹正興持有股份數625,000
董事何孟弘
何孟弘持有股份數0
董事陳立宗
陳立宗持有股份數1,820,000
董事韓駿鎧
韓駿鎧持有股份數3,750,000
董事長田壘
田壘持有股份數3,000,000
監察人林穎
林穎持有股份數0

福爾摩沙寶島籃球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經理人是誰

代碼名稱到職日

福爾摩沙寶島籃球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是做什麼的

  • 未分類其他運動服務包括登山嚮導、運動裁判、競賽動物訓練等。
  • 籌辦運動活動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運用電腦資料庫儲存並供應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之業務。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亦或應用服務提供者亦歸入本細類。
  • 資訊軟體服務業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 市場研究及民意調查業從事市場研究或民意調查之設計、資料蒐集、整理、分析及提供建議等服務之行業。
  • 人力派遣業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 產品設計業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 一般廣告服務業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 運動訓練業各種運動之訓練業務。
  • 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會議及展覽服務業凡從事會議及展覽之籌辦、宣傳或管理之行業。
  • 運動比賽業各種運動之比賽業務。
  • 運動表演業各種運動活動之表演業務。
  •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批發之行業。
  •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零售之行業。
  • 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從事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包括各種練習場)之經營者。如撞球場、技擊館、運動館、拳擊館、排球場、沙灘排球場、健身中心、田徑場、足球場、滑雪場、滑草場、棒球場、網球場、手球場、羽球場、桌球館、射擊場、馬術場、溜冰場、壘球場、籃球場、游泳池、保齡球館、韻律(舞蹈)中心、賽車場、自由車場、曲棍球場、柔道館、跆拳道館、舉重館、滑冰館、空手道館、壁球場、合球場、高爾夫練習場、棒球打擊場、合氣道館、運動館、海水浴場、攀岩場、漆彈運動場等各種運動之場館經營業務。
  • 不動產租賃業從事老人住宅、租賃住宅包租業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 無店面零售業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