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台北寬頻網路股份有限公司註冊登錄資料
商業名稱 | 大台北寬頻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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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額(元) | 1,500,000,000 |
核准設立日期 | 20020221 |
財稅營業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1巷35號5樓 |
統一編號 | 80328225 |
組織類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是否開立發票 | 是 |
財稅營業狀況 | 營業中 |
組織種類 | 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狀況 | 核准設立 「查詢最新營業狀況請至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
公司名稱 | 大台北寬頻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
資本總額(元) | 1,500,000,000 |
實收資本額(元) | 1,500,000,000 |
代表人姓名 | 林伯翰 |
公司所在地 | 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1巷35號5樓 |
登記機關 |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
章程所訂外文公司名稱 | |
每股金額(元) | 10 |
已發行股份總數(股) | 150,000,000 |
核准設立日期 | 2002-02-19 |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 | 2022-03-24 |
財稅設立日期 | 2002-02-21 |
大台北寬頻網路股份有限公司在哪裡怎麼走
大台北寬頻網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監事成員
董事 | 李振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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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隆持有股份數 | 22,500,000 |
董事 | 林賢忠 |
林賢忠持有股份數 | 14,500,000 |
董事 | 張春生 |
張春生持有股份數 | 29,500,000 |
監察人 | 黃春明 |
黃春明持有股份數 | 9,000,000 |
副董事長 | 彭裕民 |
彭裕民持有股份數 | 29,500,000 |
董事長 | 林伯翰 |
林伯翰持有股份數 | 29,500,000 |
董事 | 伍啟豪 |
伍啟豪持有股份數 | 29,500,000 |
董事 | 邱立權 |
邱立權持有股份數 | 22,500,000 |
監察人 | 張莉莉 |
張莉莉持有股份數 | 3,000,000 |
監察人 | 謝一中 |
謝一中持有股份數 | 9,000,000 |
大台北寬頻網路股份有限公司經理人是誰
代碼 | 名稱 | 到職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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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 | 李振隆 | 2024-03-19 |
大台北寬頻網路股份有限公司是做什麼的
- 不動產租賃
- 其他商品批發經紀包括商品批發掮客等。
- 有線通信服務包括固定通信網路、電路出租、市內網路電信等服務。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資訊軟體服務業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 機械安裝業各式機械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事務用機器零售之行業。
-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辦公室用機器批發之行業。
- 電子材料零售業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如電子管、 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零售之行業。
- 電信器材零售業從事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
- 電子材料批發業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批發之行業。如電子管、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批發之行業。
- 電腦設備安裝業電腦及週邊設備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 租賃業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 資料處理服務業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 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 電信器材批發業從事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
- 第二類電信事業依電信法及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之規定,凡租用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或無電信機線及網路設備,經營語音單純轉售服務、網路電話服務、批發轉售服務(如門號、電話卡、公用電話等)、公司內部網路通信服務、語音會議服務、網際網路接取服務、頻寬轉售服務、存轉網路服務(如傳真存轉、交易服務、數據網路服務)、存取網路服務(如電話秘書、線上資訊接取、電子佈告欄、電子資料交換、統合訊息服務、電子文件服務、語音訊息、語音信箱服務)、視訊會議服務、數據交換通信服務【如X.25分封交換、數據通信(Frame Relay)、寬頻數據交換通信(ATM)】、付費語音資訊服務、行動轉售服務、行動轉售及加值服務、或其他電信服務之行業。
- 電信事業依電信管理法登記提供電信服務之事業。 Registered to provide telecommunications service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Telecommunications Management 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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