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電工程有限公司註冊登錄資料

商業名稱宜電工程有限公司
資本額(元)2,000,000
核准設立日期19960524
財稅營業地址宜蘭縣冬山鄉廣安村廣安路97巷1弄16號4樓
統一編號96899381
組織類型有限公司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狀況非營業中
組織種類有限公司
公司狀況解散 (113年04月18日 經授商字 第11330511480號)
公司名稱宜電工程有限公司
資本總額(元)2,000,000
代表人姓名
公司所在地宜蘭縣冬山鄉廣安村廣安路97巷1弄16號4樓
登記機關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章程所訂外文公司名稱
核准設立日期1996-03-22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2020-03-23
財稅設立日期1996-05-24

宜電工程有限公司在哪裡怎麼走

宜電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會、監事成員

董事蕭富昌
蕭富昌出資金額2,000,000

宜電工程有限公司經理人是誰

代碼名稱到職日

宜電工程有限公司是做什麼的

  • 電腦及電腦週邊設備零售包括顯示器、滑鼠、鍵盤、光碟機、光碟燒錄器、硬碟、掃瞄器、印表機、印表機用碳粉匣等零售。
  • 電子器材、電子設備批發包括電子開關、真空管、半導體裝置、微晶片、積體電路、印刷電路板等批發。
  • 消防設備批發
  • 水電工程
  • 資訊軟體零售業從事各種資訊、電腦軟體零售之行業。
  • 電子材料零售業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如電子管、 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零售之行業。
  • 消防安全設備零售業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經營下列消防安全設備零售之行業: 一、滅火設備 (1.滅火器、消防砂2.室內消防栓3.室外消防栓4.自動撒水設備 5.自動水霧滅火設備6.自動泡沫滅火設備7.自動二氧化碳滅火設備 8.自動氣體滅火設備9.自動乾粉滅火設備10.固定、半固定滅火系統 )。 二、警報設備 (1.火警自動警報設備2.手動報警設備3.緊急廣播設備4.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 三、避難逃生設備 (1.標示設備: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標)及嚴禁煙火標誌 2.避難器具:指滑台、避難梯、避難橋、救助袋、緩降機、避難繩索、滑杆等)。 四、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施:指送水口、六十三公厘出水口、排煙設備、緊急電源插座 及消防專用蓄水池。
  • 漆料、塗料零售業各種油漆、油墨、塗料、光油等零售之行業。
  • 電信器材零售業從事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
  • 交通標誌器材零售業從事各種交通標誌器材如道路安全標誌等零售之行業。
  • 電器零售業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子設備、照明設備、電力設備、家電用品及器材等。
  • 建材零售業從事建材零售之行業。
  • 水器材料零售業從事各種水器材料零售之行業。
  • 電器批發業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批發之行業。
  • 水器材料批發業從事各種水器材料如水龍頭、水管批發之行業。
  •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依消防法規之規定,從事消防安全設備檢修之行業。
  • 鑽孔工程業鑽孔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防蝕、防銹工程業防蝕、防銹材料加以施塗業務。
  • 油漆工程業油漆、烤漆、噴漆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室內裝潢業從事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以外裝潢工程之行業,如室內、櫥窗及展覽會場裝潢、壁紙張貼、高架地板安裝及疊席安裝等。
  • 電信工程業依電信法及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規定,從事連接第一類電信事業間電信設備互連,及第一類電信事業交換機房總配線設備至用戶建築物內之用戶終端設備間之電信設備施工及維護工程之行業。
  • 機械安裝業各式機械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 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交通號誌之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經營下列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一、滅火設備(1.滅火器、消防砂2.室內消防栓3.室外消防栓4.自動撒水設備5.自動水霧滅火設備6.自動泡沫滅火設備7.自動二氧化碳滅火設備8.海龍(鹵化烷)滅火設備9.自動乾粉滅火設備10.固定、半固定滅火系統)。二、警報設備(1.火警自動警報設備2.手動報警設備3.緊急廣播設備4.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三、避難逃生設備(1.標示設備: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標)及嚴禁煙火標誌2.避難器具:指滑台、避難梯、避難橋、救助袋、緩降機、避難繩索、滑杆等)。四、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施:指送水口、六十三公厘出水口、排煙設備、緊急電源插座及消防專用蓄水池。                               
  • 配管工程業各種配管工程(自來水管及燃料導管除外)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例如消防管道安裝工程等。 不包含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之業務內容。
  • 自來水管承裝商依自來水管承裝商管理辦法之規定,裝修自來水導水、送水、配水管線及自來水設備等工程之行業。
  • 水處理工程業。
  • 電器承裝業。
  • 冷凍空調工程業。
  • 衛浴設備批發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