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而香餅舖註冊登錄資料
商業名稱 | 美而香餅舖 |
---|---|
資本額(元) | 5,000 |
核准設立日期 | 20120314 |
財稅營業地址 | 澎湖縣白沙鄉港子村53-3號1樓 |
統一編號 | 26412219 |
組織類型 | 獨資 |
是否開立發票 | 否 |
財稅營業狀況 | 營業中 |
組織種類 | 獨資 |
登記機關 | 澎湖縣政府 |
負責人姓名 | 林志祐 |
出資額(元) | 5,000 |
現況 | 核准設立 |
地址 | 澎湖縣白沙鄉港子村53-3號1樓 |
核准設立日期 | 2012-03-14 |
最近異動日期 | 2014-11-27 |
財稅設立日期 | 2012-03-14 |
美而香餅舖在哪裡怎麼走
美而香餅舖董事會、監事成員
美而香餅舖經理人是誰
代碼 | 名稱 | 到職日 |
---|
美而香餅舖是做什麼的
- 糕餅麵包製造包括蛋糕、麵包、西點、餅乾、鳳梨酥等製造。
- 未分類其他食品、飲料及菸草製品零售包括筍干等零售。
- F203010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 C104020烘焙炊蒸食品製造業※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請另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環保、衛生、消防等)。
-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 ※有關經營製造業部份,如實際營業地點之廠房面積達50平方公尺以上或廠地面積達100平方公尺以上,或電力容量、熱能【馬力與電熱之合計】達2點25千瓦以上,應即辦理工廠登記,並於辦妥前不得經營。
- ※本案所登記地址位處「 甲 種建築用地」,依非都市土地各種使用地容許使用項目之許可細目規定,容許作零售、批發、倉儲、營業及辦公處所及無公害小型工業設施使用,唯附帶條件如下:(一)經環保機關審查符合環境保護法規規定管制標準之製造加工業。(二)動力(含電熱)不得超過11.25千瓦,但空調冷氣設備不在此限。(三)作業廠房最大基層建築面積不得超過100平方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