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聯億貿易有限公司註冊登錄資料

商業名稱德聯億貿易有限公司
資本額(元)11,000,000
核准設立日期20130527
財稅營業地址臺北市內湖區石潭里行善路385號3樓
統一編號54325342
組織類型有限公司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狀況營業中
組織種類有限公司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查詢最新營業狀況請至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公司名稱德聯億貿易有限公司
資本總額(元)11,000,000
代表人姓名許博勛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內湖區行善路385號3樓
登記機關臺北市政府
章程所訂外文公司名稱DE LEON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 LTD
核准設立日期2013-05-24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2021-05-12
財稅設立日期2013-05-27

德聯億貿易有限公司在哪裡怎麼走

德聯億貿易有限公司董事會、監事成員

董事許博勛
許博勛出資金額11,000,000

德聯億貿易有限公司經理人是誰

代碼名稱到職日

德聯億貿易有限公司是做什麼的

  • 其他水產品批發包括蝦蟹類、頭足類、藻類、貝介類等批發。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電器安裝業各種家電製品(如電冰箱、洗衣機、冷暖氣機、錄放影機、收錄音機)、播音設備、音響設備等之安裝皆屬之。 但安裝單一主機在10冷凍噸以上或5馬力以上之冷凍、冷藏、空氣調節、環境控制、潔淨室、冰水主機、儲能設備、通風換氣等設備者, 應歸入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
  • 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 電子材料零售業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如電子管、 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零售之行業。
  • 機械器具零售業從事各種機械器具零售之行業。包括食品、化工、原動機、塑膠、橡膠、造紙、印刷、木材加工用、建築及礦業、紡織及成衣、金屬加工用、農業及園藝機械等。
  • 電器零售業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子設備、照明設備、電力設備、家電用品及器材等。
  • 其他化學製品零售業F207010 至F207200 細類以外之其他化學製品零售之行業。如非屬建材之玻璃。
  • 漆料、塗料零售業各種油漆、油墨、塗料、光油等零售之行業。
  •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業從事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等零售之行業。
  •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零售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
  •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 水產品零售業從事生鮮或未調理之冷凍水產品零售之行業。
  • 農產品零售業農產品,如蔬菜、水果及依糧食管理法第10條規定之兼營小規模糧食等零售之行業。
  • 電子材料批發業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批發之行業。如電子管、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批發之行業。
  • 電器批發業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批發之行業。
  • 機械批發業從事機械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
  • 其他化學製品批發業F107010 至F107200 細類以外之其他化學製品批發之行業。如非屬建材之玻璃。
  • 漆料、塗料批發業各種油漆、油墨、塗料、光油等批發之行業。
  •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業從事家具、寢具、廚房器具、室內裝設品、手工藝飾品批發之行業。
  •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批發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
  • 食品什貨批發業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 蔬果批發業從事蔬菜、水果批發之行業。
  • 水產品批發業從事生鮮或未調理之冷凍水產品批發之行業。包括魚類、蝦蟹類、貝介類、頭足類等。
  • 菸酒批發業從事菸酒批發之行業。
  • 飲料批發業從事含酒精成分不超過0.5%飲料批發之行業。
  • 菸酒零售業從事菸酒零售之行業。但從事雪茄零售業務應歸入F203040(雪茄零售業)細類。 Industry that operate retail sale of tobacco and alcohol. But industry that operate cigars retailing should be classified under the detailed category of F203040 (Retail Sale of Cigars).
  • 菸類輸入業依菸酒管理法之規定,從事菸類輸入之行業。
  • 酒類輸入業依菸酒管理法之規定,從事酒類輸入之行業。所稱酒類,係指含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超過0.5%之飲料、其他可供製造或調製上項飲料之未變性酒精及其他製品。但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依相關法律或法規命令認屬藥品之酒類製劑,不以酒類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