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浦屋傳媒股份有限公司註冊登錄資料
商業名稱 | 浦浦屋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
---|---|
資本額(元) | 5,000,000 |
核准設立日期 | 20170405 |
財稅營業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梅花里忠孝東路二段39巷2弄10號1樓 |
統一編號 | 52627742 |
組織類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是否開立發票 | 是 |
財稅營業狀況 | 營業中 |
組織種類 | 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狀況 | 核准設立 「查詢最新營業狀況請至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
公司名稱 | 浦浦屋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
登記機關 | 臺北市政府 |
核准設立日期 | 2017-03-30 |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 | 2020-09-30 |
財稅設立日期 | 2017-04-05 |
浦浦屋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在哪裡怎麼走
浦浦屋傳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監事成員
董事長 | 陳宇慷 |
---|---|
陳宇慷持有股份數 | 500,000 |
浦浦屋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經理人是誰
代碼 | 名稱 | 到職日 |
---|
浦浦屋傳媒股份有限公司是做什麼的
- 實體書籍出版包括以印刷形式發行之書籍、參考書、字典、地圖集、技術手冊、百科全書、音樂書籍等出版。亦包括實體有聲書出版。
- 其他廣告服務包括廣告樣品、廣告傳單分送、網路社群行銷等。
- 廣告代理商包括創作廣告活動、刊登廣告於期刊、報紙、廣播、電視及其他媒體等;此類活動提供了各類之廣告服務(透過內部製作或轉包其他業者執行),包括提供建議、創意、廣告品之製作、媒體策劃與購買。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 演藝活動業經營演藝有關業務(如音樂、戲劇、舞蹈、雜藝等)之行業。包括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業。
- 藝文服務業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 廣播電視廣告業為無線廣播、電視電臺、有關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或其客戶策劃、製作或託播廣告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 廣播電視節目發行業為無線廣播、電視電臺、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提供節目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 電視節目製作業為無線電視電臺、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或其客戶策劃、製作節目或提供製作電視節目之設備及場地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 廣播節目製作業為無線廣播電臺或其客戶策劃、製作節目或提供製作廣播節目之設備及場地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 電影特效製作業提供器材、設施與技術以完成電影片特效製作為目的之事業。
- 電影錄音業提供電影錄音設備與技術以完成電影片錄音為目的之事業。
- 動畫影片製作業提供器材、設施與技術以完成動畫影片製作為目的之事業。
- 電影片映演業以發售門票,映演電影片為主要業務之事業。
- 電影片發行業以經營電影片買賣或出租為目的之事業。
- 電影片製作業以製作電影片為目的之事業。
- 有聲出版業從事有聲圖書出版及錄音服務之行業。但從事光碟片、錄音帶之製造或大量複製之行業,應歸入CC01120(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細類;從事聲音錄製及音樂發行,應歸入J604010(聲音錄製及音樂發行)細類。 Companies that are engaged in the audiobooks and recording services. However, companies involved in the manufacturing or mass duplication of CDs and tape recordings should be included in the CC01120 (Data Storage Media Manufacturing and Duplicating) and those involved in sound recording or music distribution shall be included in the J604010(sound recording and music distribution).
- 圖書出版業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雜誌以外裝訂成本之圖書冊籍之經營之行業。
- 雜誌(期刊)出版業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文書、圖畫,其刊期為七日以上三月以下之期間,按期發行之行業。
- 其他設計業凡從事I501 至I504 小類以外其他設計之行業。
- 產品設計業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 一般廣告服務業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01
02
03
03
02
03
02
03
03
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