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瑪概念設計館註冊登錄資料

商業名稱艾瑪概念設計館
資本額(元)10,000
核准設立日期20140710
財稅營業地址臺中市大里區樹王里樹王路365號
統一編號38844873
組織類型獨資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狀況營業中
組織種類獨資
登記機關臺中市政府
負責人姓名黃惟
出資額(元)10,000
現況核准設立
地址臺中市大里區樹王里樹王路365號
核准設立日期2014-07-10
最近異動日期2014-07-10
財稅設立日期2014-07-10

艾瑪概念設計館在哪裡怎麼走

艾瑪概念設計館董事會、監事成員

艾瑪概念設計館經理人是誰

代碼名稱到職日

艾瑪概念設計館是做什麼的

  • 經營網路購物1.包括經營網際網路拍賣。2.不包括提供網路平台供進行零售交易之服務。
  • 其他化粧品零售包括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等零售。
  • 香皂、沐浴乳、洗面皂零售
  • 租賃業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 產業育成業係指為孕育事業、產品、技術及協助企業轉型、提供企業空間、設備、技術、資金、管理諮詢服務或人才培訓之事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 網路認證服務業從事提供數位簽章製作、電子憑證簽發、管理及其他相關電子認證服務之行業。
  • 排版業從事電腦排版、印刷排版、照像排版等業務之行業。
  • 理貨包裝業從事產品之包裝,以達到保護產品、促銷產品以便於運輸,延長產品生命週期之行業。
  • 打字業從事各種文件打字、整理、分類業務之行業。
  • 影印業從事各種文件、圖表、冊籍、模型、實物之光學及投影影印或曬圖之行業。
  • 產品設計業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 廣告傳單分送業從事廣告樣品、廣告傳單、廣告海報分送等業務之行業。
  • 一般廣告服務業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 資料處理服務業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 其他綜合零售業同一場所從事多種商品零售之行業。包括雜貨店、零售式量販店。
  • 無店面零售業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 其他零售業從事F201至F221小類及F299010細類所屬商品以外,其他商品(如收藏性郵票等)零售之行業。
  •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事務用機器零售之行業。
  • 乙類成藥零售業經營乙類成藥零售之行業。
  • 化粧品零售業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零售之行業。
  • 環境用藥零售業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之規定,經營環境用藥之零售、輸入及輸出業者。但不包括一般環境用藥之零售商。
  • 清潔用品零售業從事清潔洗濯用品零售之行業之零售,包含牙粉之零售。
  • 模具零售業從事各種模售具零售之行業。
  • 五金零售業從事五金零售之行業。非動力農具零售亦歸本細類。
  • 電腦設備安裝業電腦及週邊設備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 模具製造業從事模具鐫刻、修改、翻製之行業。
  • 化粧品製造業從事化粧品製造之行業。化粧用香料之製造或萃取亦歸入本細類。
  • 清潔用品製造業從事清潔洗濯用品製造之行業。牙粉等盥洗用品製造亦歸入本細類。
  • 環境用藥製造業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之規定,從事環境用藥之製造、加工、分裝行業。如蚊香、殺蟲劑(環境衛生用)等之製造。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