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豐國際開發有限公司註冊登錄資料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查詢最新營業狀況請至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公司名稱東豐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章程所訂外文公司名稱
資本總額(元)1,000,000
統一編號83032160
代表人姓名陳信達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一段72號7樓之3
登記機關臺北市政府
商業名稱東豐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資本額(元)1,000,000
財稅營業狀況非營業中
財稅營業地址臺北市中山區聚葉里民權東路一段72號7樓之3
是否開立發票
核准設立日期2023-03-29
財稅設立日期2023-03-31

東豐國際開發有限公司在哪裡怎麼走

東豐國際開發有限公司董事會、監事成員

董事陳信達
陳信達出資金額1,000,000

東豐國際開發有限公司經理人是誰

代碼名稱到職日

東豐國際開發有限公司是做什麼的

  • 油漆粉刷、壁飾(紙)黏貼工程包括室內外磁(瓷)磚黏貼工程等。
  • 建築廢棄物清除
  • 一般廢棄物處理包括家戶或其他非事業所產生之垃圾、糞尿、動物屍體等,足以污染環境衛生之固體或液體廢棄物等處理。
  • 油漆工程業油漆、烤漆、噴漆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其他工程業從事 E101011 至 EZ15010 細類外其他工程之行業。
  • 其他設計業凡從事I501 至I504 小類以外其他設計之行業。
  • 廢棄物清除業從事廢棄物清除之行業。
  • 廢棄物處理業從事廢棄物處理之行業。
  • 資源回收業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及一般廢棄物回收項目之回收、分類及貯存業務之行業。
  • 廢棄物清理業同時從事廢棄物清除及處理之行業。
  • 其他汽車服務業從事JA01010 至JA01040 細類外其他汽車服務業,如汽車清洗、裝潢、代客申請汽車檢驗業務等行業。
  • 租賃業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 建築物清潔服務業從事建築物及周圍環境之清潔、打掃等服務之行業。包括地板打臘、代客清掃、大樓清洗、煙灰清潔、清洗水塔、辦公室清潔、電話清潔等服務。
  • 管理顧問業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 人力派遣業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 不動產買賣業購進不動產逕行出售或整理修繕後辦理出售之行業。
  • 不動產租賃業從事老人住宅、租賃住宅包租業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投資開發興建一般住宅、社會住宅、工商大樓之出租出售行業。但不包含經營租賃住宅包租業。
  • 建材批發業從事建材批發之行業。
  • 礦石批發業從事各種礦石批發之行業。
  • 耐火材料批發業從事各種耐火材料批發之行業,如保溫磚(泥)、斷熱磚(泥)、定型耐火材料、不定型耐火材料、特殊高級耐火材料等。
  • 無店面零售業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 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 其他工商服務業從事 IZ01 至 IZ18 小類外其他工商服務之行業。如積體電路卡(即IC卡)之代售。
  • 室內裝潢業從事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以外裝潢工程之行業,如室內、櫥窗及展覽會場裝潢、壁紙張貼、高架地板安裝及疊席安裝等。
  • 仲介服務業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就業服務業以外之仲介業務。
  • 鋼材二次加工業從事以各種機械加工方式,加工鋼鐵基本材料,以產製後續金屬製品業及機械製造業需用之鋼鐵原材料者。如鍍鋅鋼片、鍍鍚鋼片、鋼板裁剪、冷抽鋼棒、冷抽合金鋼棒、冷抽不鏽鋼棒、焊接型鋼、焊接不鏽鋼管、焊接合金鋼管、鋼結構等之製造。 非定尺鋼板裁剪亦歸入本細類。
  • 土石採取業從事土、砂、礫、石之探勘、採取、初步處理及有關準備作業等之行業。包括陸上採土業、陸上採石業、河川砂礫採取業、濱海及海域砂礫採取業、其他土石採取業。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