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旭實業有限公司註冊登錄資料

商業名稱原旭實業有限公司
資本額(元)300,000
財稅營業狀況營業中
財稅營業地址屏東縣牡丹鄉旭海村旭海路62-1號
統一編號94192712
組織種類有限公司
是否開立發票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查詢最新營業狀況請至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公司名稱原旭實業有限公司
章程所訂外文公司名稱
資本總額(元)300,000
代表人姓名潘佳昌
公司所在地屏東縣牡丹鄉旭海村旭海路62-1號1樓
登記機關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財稅設立日期2023-10-13
核准設立日期2023-10-13

原旭實業有限公司在哪裡怎麼走

原旭實業有限公司董事會、監事成員

董事潘佳昌
潘佳昌出資金額150,000

原旭實業有限公司經理人是誰

代碼名稱到職日

原旭實業有限公司是做什麼的

  • 室內裝修工程包括從事室內裝修工程(含隔屏、分間牆等裝修工程)等,且符合內政部頒定之『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
  • 房屋設備安裝工程包括門窗安裝、系統廚櫃安裝、建築物隔音、隔熱等工程。
  • 手工藝品零售包括人迼花零售。
  • 餐館、餐廳1.包括各式本國及異國料理餐廳,主要以供應食物和飲品供現場立即食用之商店,多為顧客入座後點菜,由服務人員送上菜餚。2.不包括無限量供應餐點,顧客可自行取用或點菜且消費價格按人數(依年齡或用餐時段等標準)定額收費之各式吃到飽餐廳應歸入5611-17子類「吃到飽餐廳」。
  • 伐木業從事木材之砍伐、剝皮、切斷等初步處理,生產幹木、圓段、粗劈材等,以及利用索道、溜槽、溪流等集運材木之行業,如包工伐木、薪材砍伐、竹林砍伐、木材溜集、伐木及粗解、山地木材集運。
  • 製材業從事原木之貯存、鋸割及製成製造用材料或半成品之行業。木材保存處理之行業及設於林地之專業性鋸木廠亦歸入本類。原木之剝皮、切斷等初步處理應歸入A202040(伐木業)細類。
  • 合板製造業從事合板製造與合板表面處理等二次加工之行業。單板之製造亦歸入本細類。
  • 組合木材製造業從事以加壓膠合方式,將木質材料製造成建築或家具用板材、割材與角材之行業。
  • 木質容器製造業從事以木質、柳條材料製造各種容器之行業。
  • 竹、藤製品製造業從事竹、藤加工及其製品製造之行業。層竹製品製造亦歸入本類。
  • 其他木製品製造業從事C501010至C501070 細類以外木製品製造之行業。木細作及雕花、刻字、塗裝,以及軟木(木栓)製品製造亦歸入本類。木、竹、柳條、藤材等塑化、塑化木(板)材加工之行業亦歸入本類。
  • 模具製造業從事模具鐫刻、修改、翻製之行業。
  • 手工具製造業從事各種金屬手工具製造修配之行業。
  • 餐具製造業從事各種餐具製造之行業,如飲食用刀具、碗、盤、碟等。
  • 家具及裝設品製造業從事各種材質家具及裝設品之製造、表面塗裝之行業。
  • 裁縫服務業從事代客裁剪、縫製或修改衣服之行業。
  • 製帽業從事以各種材質製造或編織帽類之行業。針織帽、氈帽之製造亦歸入本類。
  • 三溫暖業指提供冷、熱水池、蒸烤設備,供人沐浴之營利事業。
  • 一般浴室業一般浴室經營業,包括溫泉浴池。
  • 繩、纜、網製造業從事以棉、麻、絲、棕櫚等纖維,或人造纖維、紙、草、蔓及塑膠等編製繩、纜、網等之行業。
  • 漁網製造業從事以各種纖維或塑膠等編製漁網之行業。
  • 水域遊憩活動經營業從事經營游泳、衝浪、滑水、潛水、風浪板、拖曳傘(包括拖曳香蕉船、浮胎等各式浮具)、水上摩托車、獨木舟、泛舟等各類水域遊憩活動相關設施及提供服務之行業。
  • 藝文服務業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 資源回收業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及一般廢棄物回收項目之回收、分類及貯存業務之行業。
  •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批發之行業。
  • 飲料店業從事非酒精飲料服務之行業。如茶、咖啡、冷飲、水果等點叫後供應顧客飲用之行業,包括茶藝館、咖啡店、冰果店、冷飲店等。
  • 飲酒店業從事酒精飲料之餐飲服務,但無提供陪酒員之行業。包括啤酒屋、飲酒店等。
  • 餐館業從事中西各式餐食供應點叫後立即在現場食用之行業。如中西式餐館業、日式餐館業、泰國餐廳、越南餐廳、印度餐廳、鐵板燒店、韓國烤肉店、飯館、食堂、小吃店等。包括盒餐。
  • 其他餐飲業從事 F501030 至 F501060 細類外之其他餐飲供應之行業。如伙食包作、辦桌等。
  • 遊樂園業從事綜合遊樂場所、公園等經營管理之行業。但不包括兒童遊戲場業、觀光遊樂業及森林遊樂區經營業。
  • 視聽歌唱業指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之營利事業。但不包括該設備內置於可移動式獨立空間,無人服務且由消費者以自助付費使用者。
  • 休閒活動場館業指從事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以外之一般休閒活動場館經營之行業。如象棋、圍棋。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 資訊休閒業提供特定場所及電腦資訊設備,以連線方式擷取網路資源或以非連線方式結合資料儲存裝置,供不特定人從事遊戲娛樂之營利事業。
  • 錄影節目帶播映業指經營錄影節目帶播映之行業。
  • 動物園業指從事動物園經營之行業(涉及保育類動物之輸出入及展示,應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社會教育法等規定辦理)。
  • 兒童遊戲場業係指提供十二歲以下兒童使用服務之無動力、固定式及非機械式設施之收費遊戲場所(如溜滑梯、球池及攀爬設備等)。
  • 攝影業照相及沖洗底片與相片之行業。包括沖洗店、照相館、結婚攝影、婚紗攝影等。
  • 喜慶綜合服務業從事喜慶綜合服務及其諮詢顧問業務之行業,如代辦婚禮儀式、喜宴場所規劃、佈置、安排等。
  • 會議及展覽服務業凡從事會議及展覽之籌辦、宣傳或管理之行業。
  • 一般廣告服務業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 產品設計業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 服飾設計業從事服飾設計之行業。
  • 景觀、室內設計業從事室內裝潢設計、景觀設計等行業。
  • 花藝設計業從事花藝設計、技術顧問之行業。
  • 其他設計業凡從事I501 至I504 小類以外其他設計之行業。
  • 漆料、塗料批發業各種油漆、油墨、塗料、光油等批發之行業。
  • 染料、顏料批發業各種染料、顏料、著色劑、食用顏料等批發之行業。
  • 清潔用品批發業從事各種清潔洗濯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洗碗精、去污劑、洗衣粉、冷洗精、亮光劑、合成洗滌劑、衣物柔軟精、洗衣皂、皂絲、及牙粉等。
  •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業從事家具、寢具、廚房器具、室內裝設品、手工藝飾品批發之行業。
  • 油漆工程業油漆、烤漆、噴漆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防蝕、防銹工程業防蝕、防銹材料加以施塗業務。
  • 起重工程業起重工程、天車工程(吊車機械)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球場跑道樹脂材料鋪設工程業球場跑道樹脂材料鋪設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其他工程業從事 E101011 至 EZ15010 細類外其他工程之行業。
  • 室內裝潢業從事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以外裝潢工程之行業,如室內、櫥窗及展覽會場裝潢、壁紙張貼、高架地板安裝及疊席安裝等。
  • 門窗安裝工程業各類門窗安裝、維護之業務。
  • 室內輕鋼架工程業室內輕鋼架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玻璃安裝工程業玻璃、明鏡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業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建築物清潔服務業從事建築物及周圍環境之清潔、打掃等服務之行業。包括地板打臘、代客清掃、大樓清洗、煙灰清潔、清洗水塔、辦公室清潔、電話清潔等服務。
  • 廢棄物清除業從事廢棄物清除之行業。
  • 廢棄物處理業從事廢棄物處理之行業。
  • 廢棄物清理業同時從事廢棄物清除及處理之行業。
  • 五金批發業從事五金批發之行業。非動力農具批發亦歸本細類。包括銲條、廚房刀具、鋁梯、小五金(如螺釘、螺帽、門把手、鎖、鐵釘等)、農業工具、金屬手工具、大五金(如鋼線、鋼纜、鋼圈、銅線等)等。
  • 日常用品批發業從事日常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 陶瓷玻璃器皿批發業從事陶瓷玻璃器皿批發之行業。包括玻璃器皿、玻璃餐具、陶瓷器皿、陶瓷餐具等。
  •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批發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