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物必達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註冊登錄資料

商業名稱保物必達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資本額(元)12,000,000
核准設立日期20120517
財稅營業地址臺北市大安區民輝里新生南路一段97巷27號
統一編號53765588
組織類型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狀況營業中
組織種類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狀況解散 (111年10月31日 府產業商字 第11154512400號)
公司名稱保物必達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資本總額(元)100,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12,000,000
代表人姓名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一段97巷27號
登記機關臺北市政府
章程所訂外文公司名稱
每股金額(元)10
已發行股份總數(股)1,200,000
核准設立日期2012-05-16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2021-07-30
財稅設立日期2012-05-17

保物必達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在哪裡怎麼走

保物必達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監事成員

監察人曾鈺琇
曾鈺琇持有股份數1,200,000

保物必達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經理人是誰

代碼名稱到職日

保物必達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是做什麼的

  • 其他化學原材料及其製品批發包括工業鹽類、煤焦油等批發。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瓦斯器材及其零件製造業從事瓦斯器材及其零件製造之行業。
  • 電池製造業從事電池製造之行業。包括化學電池、標準電池、蓄電池等。
  • 機械設備製造業從事機械設備製造業務之行業,機械設備包括鍋爐及原動機(引擎、內燃機、渦輪機等);農業及園藝機械;金屬加工用機械(如金屬切削工具機、金屬成型工具機等);專用生產機械(如紡織及成衣機械、食品飲料機械、化工機械、 塑膠橡膠機械、造紙機械、印刷機械、木工機械、包裝機械等)、建築機械、礦業機械、輸送機械、金屬冶煉及加工設備、半導體製造設備等。但不包括電腦、通信、視聽電子、電力機械器材及設備之製造及修配。
  • 石油及天然氣礦業從事石油及天然氣之勘測、採取、初步處理及有關準備作業等行業,如油氣井設備安裝、石油及天然氣探勘、石油及天然氣開發生產、油頁岩、瀝青砂開採及取油等。
  • 煤礦業從事煤炭之探勘、採取、初步處理及準備作業等之行業,如煤塊碎解、洗煤、煤品分級、褐煤採取、煙煤採取、無煙煤採取等。
  • 機械安裝業各式機械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 電器安裝業各種家電製品(如電冰箱、洗衣機、冷暖氣機、錄放影機、收錄音機)、播音設備、音響設備等之安裝皆屬之。 但安裝單一主機在10冷凍噸以上或5馬力以上之冷凍、冷藏、空氣調節、環境控制、潔淨室、冰水主機、儲能設備、通風換氣等設備者, 應歸入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
  • 電器承裝業指承裝電業供電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裝設維修工程之行業。
  • 配管工程業各種配管工程(自來水管及燃料導管除外)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例如消防管道安裝工程等。 不包含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之業務內容。
  • 液化石油氣車改裝業從事液化石油氣汽車改裝之行業。
  • 商港區曳船業指在商港區域內以拖船從事協助船舶進出港或靠離船席之推頂、拖帶作業而受報酬之事業。
  • 商港區拖駁船業從事商港區民營拖駁船業務等行業。
  • 小船經營業從事載客貨小船運送業務之行業。
  • 倉儲業從事經營租賃取酬之堆棧、棚棧、倉庫、保稅倉庫、冷凍冷藏倉庫等行業。
  • 理貨包裝業從事產品之包裝,以達到保護產品、促銷產品以便於運輸,延長產品生命週期之行業。
  • 能源技術服務業從事新淨潔能源﹝包含太陽能、生質與廢棄功能、地熱、海洋能、風力、水力﹞、節約能源、 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或抑制移轉尖峰用電負載之設備、系統及工程之規劃、可性行研究、設計、安裝、施工、維護、檢測、代操作、相關軟硬體構建及其相關技術服務之行業。
  • 研究發展服務業從事以自然、社會及人文科學為基礎之研究、試驗、分析及規劃,而不授學位之專門研究發展服務之行業。包括自然科學研究發展服務業、社會及人文科學研究發展服務業及綜合研究發展服務業。但不包括從事生物技術之研發。
  • 液化石油氣鋼瓶檢驗業依消防法規定,從事液化石油氣鋼瓶檢驗之行業。
  • 智慧財產權業各種專利權、商標權、著作財產權、營業秘密、電路布局權及其他無形資產等之買賣、鑑價及其授權業務。
  • 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 電池零售業從事各種化學電池、標準電池、蓄電池零售之行業。
  • 石油製品零售業從事汽油、柴油以外石油製品零售之行業(包括煤油、輕油、航空燃油、液化石油氣、燃料油、機油、潤滑油等)。
  • 木炭零售業從事焦炭、木炭等零售之行業。
  • 煤零售業從事煤、煤球等零售之行業。
  • 電池批發業從事各種化學電池、標準電池、蓄電池批發之行業。
  • 航空站、商港或工業專用港加油業依航空站商港或工業專用港加儲油加儲氣設施設置管理規則之規定,經營航空器、地勤作業車輛、船舶或港區機具設施加注燃料之行業。
  • 石油製品批發業從事汽油、柴油以外石油製品批發之行業(包括煤油、輕油、航空燃油、液化石油氣、燃料油、機油、潤滑油等)。
  • 煤及煤製品批發業從事煤及其產品批發之行業。包括煤球、焦煤等。
  • 汽油、柴油批發業依石油管理法之規定,從事汽油、柴油批發之行業。
  • 液化石油氣分裝業從事液化石油氣分裝(灌裝)之行業。包括其符合相關法規所從事之儲存業務。
  • 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之規定,設置利用再生能源之自用發電設備,其裝置容量未達2,000瓩者,並將其所生電能躉售予公用售電業。 Self-use renewable energy power generation facility less than 2,000 kilowatts sells the renewable energy power to electricity retailing utility enterprise in accordance with Renewable Energy Development Act.
  • 汽電共生業經營汽電共生廠之行業、如汽電共生(電力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