悅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註冊登錄資料

商業名稱悅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資本額(元)33,000,000
核准設立日期20161031
財稅營業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同安里新埔六街101號9樓
統一編號66262145
組織類型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狀況營業中
組織種類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查詢最新營業狀況請至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公司名稱悅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登記機關桃園市政府
核准設立日期2016-10-31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2020-09-08
財稅設立日期2016-10-31

悅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在哪裡怎麼走

悅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監事成員

監察人王鈞彥
王鈞彥持有股份數330,000
董事長王國峰
王國峰持有股份數1,485,000

悅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經理人是誰

代碼名稱到職日

悅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是做什麼的

  • 不動產買賣
  • 不動產租賃
  • 電梯、電扶梯、升降機裝修工程
  • 不動產投資開發包括住宅大樓、車站共構宅、新市鎮、工商綜合區等投資開發。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停車場經營業從事提供車輛停泊之場所,以計時、計次、計日或訂約方式收取租金之行業。
  • 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 其他批發業F101至F121小類及F199010細類所屬商品以外,其他商品(如收藏性郵票等)批發之行業。
  • 回收物料批發業從事回收物料批發之行業。
  • 耐火材料批發業從事各種耐火材料批發之行業,如保溫磚(泥)、斷熱磚(泥)、定型耐火材料、不定型耐火材料、特殊高級耐火材料等。
  • 消防安全設備批發業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經營下列消防安全設備批發之行業: 一、滅火設備(1.滅火器、消防砂2.室內消防栓3.室外消防栓4.自動撒水設備5.自動水霧滅火設備6.自動泡沫滅火設備7.自動二氧化碳滅火設備8.自動氣體滅火設備9.自動乾粉滅火設備10. 固定、半固定滅火系統)。 二、警報設備(1.火警自動警報設備2.手動報警設備 3.緊急廣播設備4.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 三、避難逃生設備(1.標示設備: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標)及嚴禁煙火標誌2.避難器具:指滑台、避難梯、避難橋、救助袋、緩降機、避難繩索、滑杆等)。 四、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施:指送水口、六十三公厘出水口、排煙設備、緊急電源插座及消防專用蓄水池。
  • 建材批發業從事建材批發之行業。
  • 模具批發業從事各種模具批發之行業。
  • 其他工程業從事 E101011 至 EZ15010 細類外其他工程之行業。
  • 防蝕、防銹工程業防蝕、防銹材料加以施塗業務。
  • 油漆工程業油漆、烤漆、噴漆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業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玻璃安裝工程業玻璃、明鏡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室內輕鋼架工程業室內輕鋼架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門窗安裝工程業各類門窗安裝、維護之業務。
  • 室內裝潢業從事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以外裝潢工程之行業,如室內、櫥窗及展覽會場裝潢、壁紙張貼、高架地板安裝及疊席安裝等。
  •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各種照明設備之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家庭、辦公室、廠房自動控制設備之規劃設計及安裝、維護業務。
  • 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經營下列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一、滅火設備(1.滅火器、消防砂2.室內消防栓3.室外消防栓4.自動撒水設備5.自動水霧滅火設備6.自動泡沫滅火設備7.自動二氧化碳滅火設備8.海龍(鹵化烷)滅火設備9.自動乾粉滅火設備10.固定、半固定滅火系統)。二、警報設備(1.火警自動警報設備2.手動報警設備3.緊急廣播設備4.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三、避難逃生設備(1.標示設備: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標)及嚴禁煙火標誌2.避難器具:指滑台、避難梯、避難橋、救助袋、緩降機、避難繩索、滑杆等)。四、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施:指送水口、六十三公厘出水口、排煙設備、緊急電源插座及消防專用蓄水池。                               
  • 電梯安裝工程業電扶梯、升降機等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沙石、淤泥海拋業沙石、淤泥海拋等業務。
  • 疏濬業抽砂、挖泥及浚渫等業務。
  • 老人住宅業依老人福利法、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及老人住宅綜合管理要點之規定, 經營年滿60歲、原住民為年滿55歲以上且生活可自理之老人住宅租賃業務, 視老人實際需要,依相關法令規定,自行或結合相服務業或資源提供下列服務項目: 一、環境清潔之維護。 二、房舍及其設備之維護。 三、門禁安全與緊急呼叫之受信及聯繫。 四、居家照顧或社區照顧服務。 五、餐食服務。 六、交通服務。 七、文康休閒服務。 八、醫療保健服務。 九、必要之適當轉介服務。 十、其他必要之住宅管理及生活家事服務。
  • 不動產租賃業從事老人住宅、租賃住宅包租業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 不動產買賣業購進不動產逕行出售或整理修繕後辦理出售之行業。
  • 建築經理業受託從事下列業務之行業: 一、興建計畫審查與諮詢。 二、契約鑑證。 三、不動產評估及徵信。 四、財務稽核。 五、工程進度查核及營建管理。 六、代辦履約保證手續。 七、不動產之買賣或其他清理處分事項。 八、其他有關業務之諮詢及顧問事項。
  • 都市更新整建維護業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在更新地區內實施整建或維護事業。
  • 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代辦業接受委託辦理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業務。
  • 新市鎮、新社區開發業接受政府委託投資開發新市鎮、新社區之租售及管理行業。
  • 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業投資開發興建都市計劃範圍內之市場、公園及休憩設施、兒童樂園、地下街、立體停車場、公用停車場、平面或地下停車場、交通運輸道路、機場、港口及其他有關之公共建設事業。
  • 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投資開發興建工業廠房、倉庫之出租出售等行業。
  •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投資開發興建一般住宅、社會住宅、工商大樓之出租出售行業。但不包含經營租賃住宅包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