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倍創意股份有限公司註冊登錄資料

商業名稱十倍創意股份有限公司
資本額(元)1,000,000
財稅營業狀況營業中
財稅營業地址臺北市大同區永樂里西寧北路78-18號
統一編號00089079
組織種類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開立發票
公司名稱十倍創意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所訂外文公司名稱Ten Times Creative Entertainment Co., Ltd
資本總額(元)4,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1,000,000
每股金額(元)10
已發行股份總數(股)100,000
代表人姓名管榮泰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大同區西寧北路78之18號
登記機關臺北市政府
財稅設立日期2024-09-18
核准設立日期2024-09-16

十倍創意股份有限公司在哪裡怎麼走

十倍創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監事成員

董事長管榮泰
管榮泰持有股份數60,000
董事阮明宗
阮明宗持有股份數60,000
董事王依方
王依方持有股份數60,000
董事梁庭豪
梁庭豪持有股份數20,000
董事王維
王維持有股份數20,000
監察人陳美汀
陳美汀持有股份數0

十倍創意股份有限公司經理人是誰

代碼名稱到職日

十倍創意股份有限公司是做什麼的

  • 會議籌辦
  • 工商展覽籌辦
  • 藝術表演活動籌辦、監製與經紀1.包括節目安排等。2.不包括從事流行音樂表演活動籌辦、監製與經紀,應歸入9030-16「流行音樂表演活動籌辦、監製與經紀」。
  • 流行音樂展演空間經營包括提供音響燈光等硬體設備,供現場表演流行音樂之展演場所等經營。
  • 會議及展覽服務業凡從事會議及展覽之籌辦、宣傳或管理之行業。
  • 藝文服務業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 演藝活動業經營演藝有關業務(如音樂、戲劇、舞蹈、雜藝等)之行業。包括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業。
  • 音樂展演空間業指提供音響燈光硬體設備之展演場所,供從事大眾普遍接受之音樂藝文創作者現場演出音樂為主要營業內容之營利事業。
  • 仲介服務業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就業服務業以外之仲介業務。
  • 未分類其他服務業從事 JZ99020 至 JZ99180 細類外其他個人服務之行業。
  • 租賃業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 電影片製作業以製作電影片為目的之事業。
  • 電影片發行業以經營電影片買賣或出租為目的之事業。
  • 電影片映演業以發售門票,映演電影片為主要業務之事業。
  • 動畫影片製作業提供器材、設施與技術以完成動畫影片製作為目的之事業。
  • 提供設備及場地供電影片拍攝業提供器材、設施、技術及場地以完成電影片之製作為目的之事業。
  • 電影沖印業提供電影沖印設備與技術以完成電影片之沖印為目的之事業。
  • 電影錄音業提供電影錄音設備與技術以完成電影片錄音為目的之事業。
  • 電影特效製作業提供器材、設施與技術以完成電影片特效製作為目的之事業。
  • 廣播節目製作業為無線廣播電臺或其客戶策劃、製作節目或提供製作廣播節目之設備及場地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 電視節目製作業為無線電視電臺、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或其客戶策劃、製作節目或提供製作電視節目之設備及場地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 廣播電視節目發行業為無線廣播、電視電臺、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提供節目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 廣播電視廣告業為無線廣播、電視電臺、有關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或其客戶策劃、製作或託播廣告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 錄影節目帶業自行製作或取得權利人授權轉錄,並供應給錄影節目帶出租、買賣或播映業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 一般廣告服務業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 其他顧問服務業從事對個人、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提供 I101 至 I105 小類以外之專業性顧問服務以及有關問題研討等行業。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