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沛電力有限公司註冊登錄資料

商業名稱豐沛電力有限公司
資本額(元)10,000,000
核准設立日期20170313
財稅營業地址臺中市北區淡溝里臺灣大道二段340號8樓之5
統一編號60387956
組織類型有限公司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狀況營業中
組織種類有限公司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查詢最新營業狀況請至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公司名稱豐沛電力有限公司
資本總額(元)10,000,000
代表人姓名蔡安德
公司所在地臺中市北區文莊里中清路一段89號11樓之10
登記機關臺中市政府
章程所訂外文公司名稱
核准設立日期2017-03-13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2017-08-15
財稅設立日期2017-03-13

豐沛電力有限公司在哪裡怎麼走

豐沛電力有限公司董事會、監事成員

董事蔡安德
蔡安德出資金額1,000,000

豐沛電力有限公司經理人是誰

代碼名稱到職日

豐沛電力有限公司是做什麼的

  • 電力設備器材批發包括馬達、變壓器、電線、電纜、電插座、開關、電燈泡、燈管、照明器具等批發。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溫泉取供業依溫泉法及溫泉取供事業申請經營許可辦法之規定,於取得溫泉水權並申請開發許可完成溫泉開發後,將溫 泉提供溫泉使用事業或他人使用之行業。
  • 熱能供應業從事熱能製造分配之行業。包括地熱能供應、蒸氣供應、太陽能供應、熱水供應、冰水供應、冷暖氣供應。
  • 自來水經營業從事住宅、工商業、船舶、市政及其他用戶用水之集取、淨化及分配之行業。
  • 液化石油氣分裝業從事液化石油氣分裝(灌裝)之行業。包括其符合相關法規所從事之儲存業務。
  • 汽電共生業經營汽電共生廠之行業、如汽電共生(電力供應)。
  • 其他工程業從事 E101011 至 EZ15010 細類外其他工程之行業。
  • 保溫、保冷安裝工程業從事機器設備、燃料導管之保溫、保冷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核子工程業核能輻射在醫療器材及農工業上之應用、核能工業之改善業務及輻射照射廠之設計、施工運轉、及維護等之業務。
  • 球場跑道樹脂材料鋪設工程業球場跑道樹脂材料鋪設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靜電防護及消除工程業靜電防護及消除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鑽孔工程業鑽孔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交通標示工程業道路標示工程及交通安全標示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化學、科學及醫療儀器、儀表、防盜、閉路監視系統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鎔爐安裝業鎔爐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起重工程業起重工程、天車工程(吊車機械)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防蝕、防銹工程業防蝕、防銹材料加以施塗業務。
  • 油漆工程業油漆、烤漆、噴漆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業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玻璃安裝工程業玻璃、明鏡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室內輕鋼架工程業室內輕鋼架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門窗安裝工程業各類門窗安裝、維護之業務。
  • 室內裝潢業從事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以外裝潢工程之行業,如室內、櫥窗及展覽會場裝潢、壁紙張貼、高架地板安裝及疊席安裝等。
  • 簡易電信設備安裝業非屬電信工程業施工範疇之簡易電信設備安裝工程業,如電話、電報線路裝設工程,通信數位網路系統安裝、維護。
  •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裝設工程及維護業務。
  • 衛星電視KU頻道、C頻道器材安裝業衛星電視KU頻道、C頻道器材安裝、維護。
  • 電信工程業依電信法及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規定,從事連接第一類電信事業間電信設備互連,及第一類電信事業交換機房總配線設備至用戶建築物內之用戶終端設備間之電信設備施工及維護工程之行業。
  • 太陽熱能設備安裝工程業從事太陽熱能設備之規劃、設計、安裝、施工及維護之行業。
  • 電腦設備安裝業電腦及週邊設備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 機械安裝業各式機械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 燃氣熱水器承裝業依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承裝業管理辦法之規定,從事以液化石油或天然氣為燃料之熱水器及其配管安裝之行業。
  • 噴砂工程業噴砂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冷作工程業冷作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電焊工程業電焊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各種照明設備之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交通號誌之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家庭、辦公室、廠房自動控制設備之規劃設計及安裝、維護業務。
  • 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經營下列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一、滅火設備(1.滅火器、消防砂2.室內消防栓3.室外消防栓4.自動撒水設備5.自動水霧滅火設備6.自動泡沫滅火設備7.自動二氧化碳滅火設備8.海龍(鹵化烷)滅火設備9.自動乾粉滅火設備10.固定、半固定滅火系統)。二、警報設備(1.火警自動警報設備2.手動報警設備3.緊急廣播設備4.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三、避難逃生設備(1.標示設備: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標)及嚴禁煙火標誌2.避難器具:指滑台、避難梯、避難橋、救助袋、緩降機、避難繩索、滑杆等)。四、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施:指送水口、六十三公厘出水口、排煙設備、緊急電源插座及消防專用蓄水池。                               
  • 電梯安裝工程業電扶梯、升降機等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電纜安裝工程業電纜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電器安裝業各種家電製品(如電冰箱、洗衣機、冷暖氣機、錄放影機、收錄音機)、播音設備、音響設備等之安裝皆屬之。 但安裝單一主機在10冷凍噸以上或5馬力以上之冷凍、冷藏、空氣調節、環境控制、潔淨室、冰水主機、儲能設備、通風換氣等設備者, 應歸入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
  • 電器承裝業指承裝電業供電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裝設維修工程之行業。
  • 老人住宅業依老人福利法、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及老人住宅綜合管理要點之規定, 經營年滿60歲、原住民為年滿55歲以上且生活可自理之老人住宅租賃業務, 視老人實際需要,依相關法令規定,自行或結合相服務業或資源提供下列服務項目: 一、環境清潔之維護。 二、房舍及其設備之維護。 三、門禁安全與緊急呼叫之受信及聯繫。 四、居家照顧或社區照顧服務。 五、餐食服務。 六、交通服務。 七、文康休閒服務。 八、醫療保健服務。 九、必要之適當轉介服務。 十、其他必要之住宅管理及生活家事服務。
  • 建築經理業受託從事下列業務之行業: 一、興建計畫審查與諮詢。 二、契約鑑證。 三、不動產評估及徵信。 四、財務稽核。 五、工程進度查核及營建管理。 六、代辦履約保證手續。 七、不動產之買賣或其他清理處分事項。 八、其他有關業務之諮詢及顧問事項。
  • 都市更新整建維護業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在更新地區內實施整建或維護事業。
  • 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代辦業接受委託辦理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業務。
  • 新市鎮、新社區開發業接受政府委託投資開發新市鎮、新社區之租售及管理行業。
  • 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業投資開發興建都市計劃範圍內之市場、公園及休憩設施、兒童樂園、地下街、立體停車場、公用停車場、平面或地下停車場、交通運輸道路、機場、港口及其他有關之公共建設事業。
  •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投資開發興建一般住宅、社會住宅、工商大樓之出租出售行業。但不包含經營租賃住宅包租業。
  • 租賃業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 能源技術服務業從事新淨潔能源﹝包含太陽能、生質與廢棄功能、地熱、海洋能、風力、水力﹞、節約能源、 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或抑制移轉尖峰用電負載之設備、系統及工程之規劃、可性行研究、設計、安裝、施工、維護、檢測、代操作、相關軟硬體構建及其相關技術服務之行業。
  • 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從事電力設備檢驗維護工程之行業。
  • 管理顧問業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 投資顧問業從事國內、外投資之引介及諮商、顧問之行業。但證券投資顧問應歸入H304011 證券投資顧問業細類。
  • 不動產租賃業從事老人住宅、租賃住宅包租業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 不動產買賣業購進不動產逕行出售或整理修繕後辦理出售之行業。
  • 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投資開發興建工業廠房、倉庫之出租出售等行業。
  • 智慧財產權業各種專利權、商標權、著作財產權、營業秘密、電路布局權及其他無形資產等之買賣、鑑價及其授權業務。
  • 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 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之規定,設置利用再生能源之自用發電設備,其裝置容量未達2,000瓩者,並將其所生電能躉售予公用售電業。 Self-use renewable energy power generation facility less than 2,000 kilowatts sells the renewable energy power to electricity retailing utility enterprise in accordance with Renewable Energy Development Act.
  • 非屬公用之發電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