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尾巴寵物工作室註冊登錄資料

商業名稱肥尾巴寵物工作室
資本額(元)100,000
財稅營業狀況營業中
財稅營業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互助街51巷1號5樓
統一編號91725806
組織種類獨資
是否開立發票
登記機關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負責人姓名陳柔臻
出資額(元)100,000
現況核准設立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互助街51巷1號5樓
財稅設立日期2023-02-14
核准設立日期2023-02-13
最近異動日期2023-02-13

肥尾巴寵物工作室在哪裡怎麼走

肥尾巴寵物工作室董事會、監事成員

肥尾巴寵物工作室經理人是誰

代碼名稱到職日

肥尾巴寵物工作室是做什麼的

  • 寵物照顧及訓練包括寵物(含導盲犬)訓練、美容、寄養等。
  • 寵物用品零售包括寵物服裝及飾品配件、觀賞水族用品等零售。
  • 產品設計業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 景觀、室內設計業從事室內裝潢設計、景觀設計等行業。
  • 其他設計業凡從事I501 至I504 小類以外其他設計之行業。
  • 觀賞魚零售業從事各種觀賞魚零售之行業。
  • 其他動物零售業從事非依動物保護法規定公告之寵物,及非列為野生動物保育法主管機關公告之野生動物零售行業。
  • 其他農畜水產品零售業從事F201010 至F201980 細類外之其他農、畜、水產品零售之行業。
  • 飼料零售業經營家畜、家禽、水產類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零售之行業。
  • 寵物食品及其用品零售業經營各種寵物食品及其用品零售之行業。
  • 動物用藥品批發業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之規定,經營動物用藥品之批發、輸入及輸出業之行業。
  • 寵物食品及其用品批發業經營各種寵物食品及其用品批發之行業。
  •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業從事家具、寢具、廚房器具、室內裝設品、手工藝飾品批發之行業。
  • 觀賞魚批發業從事各種觀賞魚批發之行業。
  • 室內裝潢業從事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以外裝潢工程之行業,如室內、櫥窗及展覽會場裝潢、壁紙張貼、高架地板安裝及疊席安裝等。
  •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業從事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等零售之行業。
  • 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 無店面零售業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 水產品批發業從事生鮮或未調理之冷凍水產品批發之行業。包括魚類、蝦蟹類、貝介類、頭足類等。
  • 水產品零售業從事生鮮或未調理之冷凍水產品零售之行業。
  • 日常用品批發業從事日常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 日常用品零售業從事日常用品零售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 動物用藥零售業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施行細則之規定,經營動物用藥品零售之行業。
  • 飼料批發業經營家畜、家禽、水產類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批發之行業。
  • 其他零售業從事F201至F221小類及F299010細類所屬商品以外,其他商品(如收藏性郵票等)零售之行業。
  • 智慧財產權業各種專利權、商標權、著作財產權、營業秘密、電路布局權及其他無形資產等之買賣、鑑價及其授權業務。
  • 藝文服務業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 其他休閒服務業凡從事 J701 至 J702 小類外其他休閒服務之行業。
  • 會議及展覽服務業凡從事會議及展覽之籌辦、宣傳或管理之行業。
  • 租賃業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