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扶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註冊登錄資料
商業名稱 | 多扶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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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額(元) | 44,754,760 |
核准設立日期 | 20090514 |
財稅營業地址 | 臺北市文山區萬隆里羅斯福路五段214號2樓 |
統一編號 | 24346046 |
組織類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是否開立發票 | 是 |
財稅營業狀況 | 營業中 |
組織種類 | 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名稱 | 多扶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資本總額(元) | 80,000,000 |
實收資本額(元) | 18,388,640 |
代表人姓名 | 許佐夫 |
公司所在地 | 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五段214號2樓 |
登記機關 | 臺北市政府 |
章程所訂外文公司名稱 | |
每股金額(元) | 10 |
已發行股份總數(股) | 1,838,864 |
核准設立日期 | 2009-05-08 |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 | 2022-08-19 |
財稅設立日期 | 2009-05-14 |
多扶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在哪裡怎麼走
多扶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監事成員
監察人 | 楊景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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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景貽持有股份數 | 0 |
董事 | 陳念祖 |
陳念祖持有股份數 | 0 |
董事 | 許朝富 |
許朝富持有股份數 | 0 |
董事 | 黃柏鈞 |
黃柏鈞持有股份數 | 0 |
董事 | 陳利莉 |
陳利莉持有股份數 | 100,300 |
董事長 | 許佐夫 |
許佐夫持有股份數 | 213,041 |
多扶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經理人是誰
代碼 | 名稱 | 到職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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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扶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是做什麼的
- 其他管理顧問服務1.包括公共關係服務、生產管理、人事管理、組織管理、銷售管理顧問服務、ISO認證顧問服務等。2.不包括提供ISO認證服務應歸入7609-99子類「其他未分類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
- 醫療耗材批發包括注射器、紗布及繃帶、齒科材料、人工關節及人工水晶體之類置入人體型材料等批發。
- 附駕駛之客車租賃
- 汽車租賃包括貨車等出租。
- 其他綜合零售業同一場所從事多種商品零售之行業。包括雜貨店、零售式量販店。
- 無店面零售業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 日常用品零售業從事日常用品零售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 運動訓練業各種運動之訓練業務。
- 管理顧問業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醫療器材零售業依醫療器材管理法之規定,經營醫療器材零售、其醫療器材租賃及維修業務之行業。其產品包括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附表所列品項。
- 醫療器材批發業依醫療器材管理法之規定,經營醫療器材批發、其醫療器材租賃及維修業務之行業。其產品包括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附表所列品項。
- 小客車租賃業依公路法之規定,以小客車租與他人自行使用為營業者。
- 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 其他零售業從事F201至F221小類及F299010細類所屬商品以外,其他商品(如收藏性郵票等)零售之行業。
-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 食品什貨批發業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 研究發展服務業從事以自然、社會及人文科學為基礎之研究、試驗、分析及規劃,而不授學位之專門研究發展服務之行業。包括自然科學研究發展服務業、社會及人文科學研究發展服務業及綜合研究發展服務業。但不包括從事生物技術之研發。
- 雜誌(期刊)出版業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文書、圖畫,其刊期為七日以上三月以下之期間,按期發行之行業。
- 人力派遣業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 仲介服務業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就業服務業以外之仲介業務。
- 租賃業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 老人住宅業依老人福利法、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及老人住宅綜合管理要點之規定, 經營年滿60歲、原住民為年滿55歲以上且生活可自理之老人住宅租賃業務, 視老人實際需要,依相關法令規定,自行或結合相服務業或資源提供下列服務項目: 一、環境清潔之維護。 二、房舍及其設備之維護。 三、門禁安全與緊急呼叫之受信及聯繫。 四、居家照顧或社區照顧服務。 五、餐食服務。 六、交通服務。 七、文康休閒服務。 八、醫療保健服務。 九、必要之適當轉介服務。 十、其他必要之住宅管理及生活家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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