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斯塔股份有限公司註冊登錄資料

商業名稱芬斯塔有限公司
資本額(元)4,000,000
核准設立日期20220614
財稅營業地址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二段76號11樓之1
統一編號90378862
組織類型有限公司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狀況營業中
組織種類有限公司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查詢最新營業狀況請至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公司名稱芬斯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所訂外文公司名稱
資本總額(元)30,000,000
代表人姓名江佳儒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1號2樓
登記機關臺北市政府
實收資本額(元)20,000,000
每股金額(元)10
已發行股份總數(股)2,000,000
核准設立日期2022-06-10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2022-08-22
財稅設立日期2022-06-14

芬斯塔股份有限公司在哪裡怎麼走

芬斯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監事成員

董事暫缺
暫缺持有股份數0
監察人林呈洋
林呈洋持有股份數0
董事暫缺
暫缺持有股份數0
董事江佳儒
江佳儒持有股份數200,000

芬斯塔股份有限公司經理人是誰

代碼名稱到職日

芬斯塔股份有限公司是做什麼的

  • 其他資料處理、主機及網站代管服務包括網路拍賣平台之服務、雲端電腦機房服務、雲端電腦資料保管服務等。
  • 未分類其他資訊服務包括剪報服務等。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互動式情境體驗服務業指透過文字、圖像、動畫、道具、互動式表演、互動式電子設備(行動電話、擴增實境(AR)、虛擬實境(VR)、平板電腦等)方式營造情境,供大眾以解謎或任務方式體驗文化創意為主要營業內容之營利事業。
  • 會議及展覽服務業凡從事會議及展覽之籌辦、宣傳或管理之行業。
  • 演藝活動業經營演藝有關業務(如音樂、戲劇、舞蹈、雜藝等)之行業。包括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業。
  • 藝文服務業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 提供設備及場地供電影片拍攝業提供器材、設施、技術及場地以完成電影片之製作為目的之事業。
  • 動畫影片製作業提供器材、設施與技術以完成動畫影片製作為目的之事業。
  • 軟體出版業從事電腦軟體出版之行業。包括套裝軟體出版、遊戲軟體出版等。同時從事電腦軟體設計、複製及發行之行業亦歸入本類。但從事電腦軟體設計服務之行業應歸入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細類。從事大量複製電腦軟體之行業應歸入CC01120(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細類。
  •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運用電腦資料庫儲存並供應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之業務。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亦或應用服務提供者亦歸入本細類。
  • 資料處理服務業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 資訊軟體服務業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