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綸股份有限公司註冊登錄資料

商業名稱星綸股份有限公司
資本額(元)500,000
財稅營業狀況營業中
財稅營業地址臺中市清水區秀水里民享三街61-2號1樓
統一編號93568676
組織種類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開立發票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查詢最新營業狀況請至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公司名稱星綸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所訂外文公司名稱
資本總額(元)500,000
實收資本額(元)500,000
每股金額(元)10
已發行股份總數(股)50,000
代表人姓名吳玟潔
公司所在地臺中市清水區秀水里民享三街61之2號1樓
登記機關臺中市政府
財稅設立日期2024-03-07
核准設立日期2024-03-07

星綸股份有限公司在哪裡怎麼走

星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監事成員

董事長吳玟潔
吳玟潔持有股份數25,000
監察人吳玟憶
吳玟憶持有股份數25,000

星綸股份有限公司經理人是誰

代碼名稱到職日

星綸股份有限公司是做什麼的

  • 魚類批發
  • 其他水產品批發包括蝦蟹類、頭足類、藻類、貝介類等批發。
  • 水果批發
  • 其他金屬建材批發包括金屬製之管材、閥、法蘭、接頭配件等批發。
  • 金屬結構及建築組件製造業從事金屬結構及建築組件製造之行業。但建築鋼筋之製造應歸入CA01020(鋼鐵軋延及擠型業)細類。
  • 螺絲、螺帽、螺絲釘、及鉚釘等製品製造業從事各種有、無螺紋製品之緊固件製造之行業。如梢、釘、鉚釘、螺帽、螺栓、螺絲、螺旋鉤、螺旋圈、墊圈等之製造。
  • 彈簧製造業從事彈簧、彈片製造之行業。
  • 金屬容器製造業從事金屬貯槽、運輸容器、小型金屬容器製造之行業。
  • 金屬鍛造業從事以鍛造加工方式製造金屬鍛品之行業。
  • 其他金屬製品製造業從事CA02010 至CA02090 以外之金屬製品製造,如鐵皮、金屬皮製品、金屬片銲製器皿,以及其他筒、匣製造之行業。印刷鉛字鑄製業亦歸入本細類。
  • 機械設備製造業從事機械設備製造業務之行業,機械設備包括鍋爐及原動機(引擎、內燃機、渦輪機等);農業及園藝機械;金屬加工用機械(如金屬切削工具機、金屬成型工具機等);專用生產機械(如紡織及成衣機械、食品飲料機械、化工機械、 塑膠橡膠機械、造紙機械、印刷機械、木工機械、包裝機械等)、建築機械、礦業機械、輸送機械、金屬冶煉及加工設備、半導體製造設備等。但不包括電腦、通信、視聽電子、電力機械器材及設備之製造及修配。
  • 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從事電器及視聽設備之各種電子產品製造之行業。 但製造單一主機在10冷凍噸以上或5馬力以上之冷凍、冷藏、空氣調節、環境控制、潔淨室、冰水主機、儲能設備、通風換氣等設備者,應歸入CB01071(冷凍空調設備製造業)。
  •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從事利用金屬導體或介質傳遞收發電波信號之機械器材製造之行業。
  •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從事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製造之行業,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等。
  •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從事電子零組件製造之行業。包括半導體製造業、被動電子元件製造業、印刷電路板製造業、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等。
  •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依「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輸入及申報作業管理辦法」之規定,從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務之行業,如供公眾電信網路設置使用之無線發射或收發設備、供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之無線發射或收發設備、業餘無線電臺、無線電信終端設備及低功率射頻器材等。 Engaged in Controlled Telecommunications Radio-Frequency Devices and Materials manufacturing. For example, wireless transmitter or transceiver devices for the PSTN, wireless transmitter or transceiver devices for dedicated telecommunications network, amateur radio stations, wireless telecommunications terminal equipment, and low-power radio-frequency device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Manufacture, Import and Declaration of Controlled Telecommunications Radio-frequency Devices.
  •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從事電腦、終端裝置、週邊設備及電腦組件製造之行業。但代客處理資料應歸入 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細類。
  • 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從事汽車及其專用零件製造之行業。包括汽車製造業、汽車零件製造業。
  • 機車及其零件製造業從事二輪、三輪機車及其專用零件製造之行業。包括機車製造業、機車零件製造業。
  • 自行車及其零件製造業從事自行車及其專用零件製造之行業。包括自行車製造業、自行車零件製造業。
  • 疏濬業抽砂、挖泥及浚渫等業務。
  • 沙石、淤泥海拋業沙石、淤泥海拋等業務。
  • 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氣體、液體燃料導管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配管工程業各種配管工程(自來水管及燃料導管除外)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例如消防管道安裝工程等。 不包含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之業務內容。
  • 電器承裝業指承裝電業供電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裝設維修工程之行業。
  • 電器安裝業各種家電製品(如電冰箱、洗衣機、冷暖氣機、錄放影機、收錄音機)、播音設備、音響設備等之安裝皆屬之。 但安裝單一主機在10冷凍噸以上或5馬力以上之冷凍、冷藏、空氣調節、環境控制、潔淨室、冰水主機、儲能設備、通風換氣等設備者, 應歸入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
  • 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經營下列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一、滅火設備(1.滅火器、消防砂2.室內消防栓3.室外消防栓4.自動撒水設備5.自動水霧滅火設備6.自動泡沫滅火設備7.自動二氧化碳滅火設備8.海龍(鹵化烷)滅火設備9.自動乾粉滅火設備10.固定、半固定滅火系統)。二、警報設備(1.火警自動警報設備2.手動報警設備3.緊急廣播設備4.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三、避難逃生設備(1.標示設備: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標)及嚴禁煙火標誌2.避難器具:指滑台、避難梯、避難橋、救助袋、緩降機、避難繩索、滑杆等)。四、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施:指送水口、六十三公厘出水口、排煙設備、緊急電源插座及消防專用蓄水池。                               
  •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家庭、辦公室、廠房自動控制設備之規劃設計及安裝、維護業務。
  • 電焊工程業電焊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冷作工程業冷作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噴砂工程業噴砂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燃氣熱水器承裝業依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承裝業管理辦法之規定,從事以液化石油或天然氣為燃料之熱水器及其配管安裝之行業。
  • 機械安裝業各式機械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 電腦設備安裝業電腦及週邊設備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 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從事電力設備檢驗維護工程之行業。
  • 太陽熱能設備安裝工程業從事太陽熱能設備之規劃、設計、安裝、施工及維護之行業。
  • 電信工程業依電信法及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規定,從事連接第一類電信事業間電信設備互連,及第一類電信事業交換機房總配線設備至用戶建築物內之用戶終端設備間之電信設備施工及維護工程之行業。
  • 衛星電視KU頻道、C頻道器材安裝業衛星電視KU頻道、C頻道器材安裝、維護。
  •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裝設工程及維護業務。
  • 簡易電信設備安裝業非屬電信工程業施工範疇之簡易電信設備安裝工程業,如電話、電報線路裝設工程,通信數位網路系統安裝、維護。
  • 室內裝潢業從事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以外裝潢工程之行業,如室內、櫥窗及展覽會場裝潢、壁紙張貼、高架地板安裝及疊席安裝等。
  • 門窗安裝工程業各類門窗安裝、維護之業務。
  • 室內輕鋼架工程業室內輕鋼架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玻璃安裝工程業玻璃、明鏡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業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油漆工程業油漆、烤漆、噴漆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防蝕、防銹工程業防蝕、防銹材料加以施塗業務。
  • 起重工程業起重工程、天車工程(吊車機械)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鎔爐安裝業鎔爐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化學、科學及醫療儀器、儀表、防盜、閉路監視系統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交通標示工程業道路標示工程及交通安全標示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鑽孔工程業鑽孔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球場跑道樹脂材料鋪設工程業球場跑道樹脂材料鋪設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保溫、保冷安裝工程業從事機器設備、燃料導管之保溫、保冷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其他工程業從事 E101011 至 EZ15010 細類外其他工程之行業。
  • 家畜家禽批發業從事家畜家禽活體、屠體及肉品批發之行業。包括肉類、家禽、家畜等。未調理之冷凍畜肉禽肉批發亦歸入本類。
  • 水產品批發業從事生鮮或未調理之冷凍水產品批發之行業。包括魚類、蝦蟹類、貝介類、頭足類等。
  • 花卉批發業從事花卉批發之行業。包括觀葉植物、盆栽等。
  • 觀賞魚批發業從事各種觀賞魚批發之行業。
  • 蔬果批發業從事蔬菜、水果批發之行業。
  • 其他動物批發業從事非依動物保護法規定公告之寵物,及非列為野生動物保育法主管機關公告之野生動物批發行業。
  • 其他農、畜、水產品批發業從事 F101040 至 F101980 細類以外之其他農、畜、水產品批發之行業。
  • 食用油脂批發業從事食用油脂批發之行業。
  • 菸酒批發業從事菸酒批發之行業。
  • 飲料批發業從事含酒精成分不超過0.5%飲料批發之行業。
  • 茶葉批發業從事茶葉批發之行業。但茶飲料製品批發應歸入F102040(飲料批發業) 細類。
  • 食品什貨批發業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 酒精批發業依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之規定,經營酒精批發之行業。但酒精製造業者、進口業者及領有藥局執照或藥商許可執照並依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銷售者除外。
  • 飼料批發業經營家畜、家禽、水產類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批發之行業。
  •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批發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
  •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業從事家具、寢具、廚房器具、室內裝設品、手工藝飾品批發之行業。
  • 五金批發業從事五金批發之行業。非動力農具批發亦歸本細類。包括銲條、廚房刀具、鋁梯、小五金(如螺釘、螺帽、門把手、鎖、鐵釘等)、農業工具、金屬手工具、大五金(如鋼線、鋼纜、鋼圈、銅線等)等。
  • 日常用品批發業從事日常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 模具批發業從事各種模具批發之行業。
  • 水器材料批發業從事各種水器材料如水龍頭、水管批發之行業。
  • 陶瓷玻璃器皿批發業從事陶瓷玻璃器皿批發之行業。包括玻璃器皿、玻璃餐具、陶瓷器皿、陶瓷餐具等。
  • 寵物食品及其用品批發業經營各種寵物食品及其用品批發之行業。
  • 漆料、塗料批發業各種油漆、油墨、塗料、光油等批發之行業。
  • 染料、顏料批發業各種染料、顏料、著色劑、食用顏料等批發之行業。
  • 清潔用品批發業從事各種清潔洗濯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洗碗精、去污劑、洗衣粉、冷洗精、亮光劑、合成洗滌劑、衣物柔軟精、洗衣皂、皂絲、及牙粉等。
  • 農產品零售業農產品,如蔬菜、水果及依糧食管理法第10條規定之兼營小規模糧食等零售之行業。
  • 畜產品零售業從事生鮮或未調理之冷凍畜禽肉零售之行業。家禽零售亦歸入本類。
  • 水產品零售業從事生鮮或未調理之冷凍水產品零售之行業。
  •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 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 倉儲業從事經營租賃取酬之堆棧、棚棧、倉庫、保稅倉庫、冷凍冷藏倉庫等行業。
  •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投資開發興建一般住宅、社會住宅、工商大樓之出租出售行業。但不包含經營租賃住宅包租業。
  • 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投資開發興建工業廠房、倉庫之出租出售等行業。
  • 特定專業區開發業投資開發工業區、工商綜合區、高科技媒體園區、海埔新生地之申請編定、開發、租售及管理業務等行業。
  • 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業投資開發興建都市計劃範圍內之市場、公園及休憩設施、兒童樂園、地下街、立體停車場、公用停車場、平面或地下停車場、交通運輸道路、機場、港口及其他有關之公共建設事業。
  • 不動產買賣業購進不動產逕行出售或整理修繕後辦理出售之行業。
  • 不動產租賃業從事老人住宅、租賃住宅包租業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 農、林、漁、畜牧顧問業從事農藝、園藝、林業及林業工程、漁撈、水產養殖及畜牧等技術事項之規劃、設計、監造(含施工簽證)、研究、分析、試驗、評價、鑑定、檢驗、計畫管理及其相關技術性服務。
  • 其他顧問服務業從事對個人、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提供 I101 至 I105 小類以外之專業性顧問服務以及有關問題研討等行業。
  • 景觀、室內設計業從事室內裝潢設計、景觀設計等行業。
  • 人力派遣業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