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盛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註冊登錄資料

商業名稱鴻盛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資本額(元)200,000
財稅營業狀況營業中
財稅營業地址臺北市松山區中崙里八德路二段358號6樓
統一編號96835795
組織種類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開立發票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查詢最新營業狀況請至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公司名稱鴻盛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所訂外文公司名稱
資本總額(元)10,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200,000
每股金額(元)10
已發行股份總數(股)20,000
代表人姓名張家豪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58號6樓
登記機關臺北市政府
財稅設立日期2024-04-18
核准設立日期2024-04-17

鴻盛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哪裡怎麼走

鴻盛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監事成員

董事長張家豪
張家豪持有股份數20,000

鴻盛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經理人是誰

代碼名稱到職日

鴻盛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做什麼的

  • 其他發電、輸電及配電機械製造包括發電機、配電盤、電力控制盤、起動器、發電器材、電動機(馬達)專用線圈、電磁制動器、線路切斷器、輸電設備、配電設備、大電流控制開關、保險絲、照明用安定器、太陽能發電系統設備、風力發電系統設備等製造。
  • 熱能供應包括蒸汽、熱水、冰水、冷暖氣等供應。
  •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從事發電、輸電、配電機械及電力操縱機械設備等製造修配之行業。但裝置於收音機、電視機或通訊機器中之電子用變壓器等應歸入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細類。
  • 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之規定,設置利用再生能源之自用發電設備,其裝置容量未達2,000瓩者,並將其所生電能躉售予公用售電業。 Self-use renewable energy power generation facility less than 2,000 kilowatts sells the renewable energy power to electricity retailing utility enterprise in accordance with Renewable Energy Development Act.
  • 熱能供應業從事熱能製造分配之行業。包括地熱能供應、蒸氣供應、太陽能供應、熱水供應、冰水供應、冷暖氣供應。
  • 配管工程業各種配管工程(自來水管及燃料導管除外)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例如消防管道安裝工程等。 不包含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之業務內容。
  • 電器承裝業指承裝電業供電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裝設維修工程之行業。
  • 電器安裝業各種家電製品(如電冰箱、洗衣機、冷暖氣機、錄放影機、收錄音機)、播音設備、音響設備等之安裝皆屬之。 但安裝單一主機在10冷凍噸以上或5馬力以上之冷凍、冷藏、空氣調節、環境控制、潔淨室、冰水主機、儲能設備、通風換氣等設備者, 應歸入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
  • 電纜安裝工程業電纜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家庭、辦公室、廠房自動控制設備之規劃設計及安裝、維護業務。
  • 機械安裝業各式機械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 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從事電力設備檢驗維護工程之行業。
  • 太陽熱能設備安裝工程業從事太陽熱能設備之規劃、設計、安裝、施工及維護之行業。
  •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化學、科學及醫療儀器、儀表、防盜、閉路監視系統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保溫、保冷安裝工程業從事機器設備、燃料導管之保溫、保冷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管理顧問業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 電池批發業從事各種化學電池、標準電池、蓄電池批發之行業。
  • 電池零售業從事各種化學電池、標準電池、蓄電池零售之行業。
  • 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 能源技術服務業從事新淨潔能源﹝包含太陽能、生質與廢棄功能、地熱、海洋能、風力、水力﹞、節約能源、 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或抑制移轉尖峰用電負載之設備、系統及工程之規劃、可性行研究、設計、安裝、施工、維護、檢測、代操作、相關軟硬體構建及其相關技術服務之行業。
  • 環境檢測服務業從事空氣、噪音或振動等物理性公害、水質水量、毒性化學物質、飲用水、土壤或廢棄物等之採樣、測定、監測及檢驗等之行業。 不包含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之業務內容。
  • 未分類其他服務業從事 JZ99020 至 JZ99180 細類外其他個人服務之行業。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