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豐壹號澎湖海產行註冊登錄資料
商業名稱 | 巨豐壹號澎湖海產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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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額(元) |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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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設立日期 | 2015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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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營業地址 | 澎湖縣湖西鄉林投村26-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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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編號 | 40810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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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開立發票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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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營業狀況 | 非營業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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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營業地址 | 澎湖縣湖西鄉林投村26-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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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開立發票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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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機關 | 澎湖縣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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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姓名 | 吳政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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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資額(元) |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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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況 | 歇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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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類型 | 獨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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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澎湖縣湖西鄉林投村26-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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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設立日期 | 2015-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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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異動日期 | 2021-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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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設立日期 | 2015-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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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豐壹號澎湖海產行是做什麼的
- 水產品零售包括魚類、蝦蟹類、頭足類、藻類、貝介類等零售。
- 其他水產品批發包括蝦蟹類、頭足類、藻類、貝介類等批發。
- F201030水產品零售業
- F101050水產品批發業※本案所附房屋稅籍證明書內僅房屋坐落層次1-卡序A0、B0 、D0屬合法建物,請於合法建物範圍內營業。
-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 ※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行政處分應予撤銷(民法第15條、第15條之2、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
- ※經衛生福利部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向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之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申請登錄,始得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