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達綠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註冊登錄資料

商業名稱盈達綠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資本額(元)10,000,000
財稅營業狀況營業中
財稅營業地址新北市蘆洲區信義路58號
統一編號94237350
組織種類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開立發票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查詢最新營業狀況請至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公司名稱盈達綠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所訂外文公司名稱
資本總額(元)100,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17,000,000
每股金額(元)10
已發行股份總數(股)1,700,000
代表人姓名郭昭明
公司所在地新北市蘆洲區信義路58號
登記機關新北市政府
財稅設立日期2023-11-10
核准設立日期2023-11-10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2024-08-12

盈達綠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在哪裡怎麼走

盈達綠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監事成員

董事陳國成
陳國成持有股份數1,000
董事長郭昭明
郭昭明持有股份數1,699,000
監察人郭筱君
郭筱君持有股份數0

盈達綠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經理人是誰

代碼名稱到職日

盈達綠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是做什麼的

  • 其他金屬建材批發包括金屬製之管材、閥、法蘭、接頭配件等批發。
  • 金屬結構及建築組件製造業從事金屬結構及建築組件製造之行業。但建築鋼筋之製造應歸入CA01020(鋼鐵軋延及擠型業)細類。
  • 鋼材二次加工業從事以各種機械加工方式,加工鋼鐵基本材料,以產製後續金屬製品業及機械製造業需用之鋼鐵原材料者。如鍍鋅鋼片、鍍鍚鋼片、鋼板裁剪、冷抽鋼棒、冷抽合金鋼棒、冷抽不鏽鋼棒、焊接型鋼、焊接不鏽鋼管、焊接合金鋼管、鋼結構等之製造。 非定尺鋼板裁剪亦歸入本細類。
  •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從事發電、輸電、配電機械及電力操縱機械設備等製造修配之行業。但裝置於收音機、電視機或通訊機器中之電子用變壓器等應歸入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細類。
  • 室內裝潢業從事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以外裝潢工程之行業,如室內、櫥窗及展覽會場裝潢、壁紙張貼、高架地板安裝及疊席安裝等。
  • 工業助劑製造業各種工業觸媒及工業助劑(如水處理劑、安定劑、稀釋劑、接著劑、增硬劑)製造之行業。
  • 電池製造業從事電池製造之行業。包括化學電池、標準電池、蓄電池等。
  • 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之規定,設置利用再生能源之自用發電設備,其裝置容量未達2,000瓩者,並將其所生電能躉售予公用售電業。 Self-use renewable energy power generation facility less than 2,000 kilowatts sells the renewable energy power to electricity retailing utility enterprise in accordance with Renewable Energy Development Act.
  • 工業助劑批發業各種工業觸媒及工業助劑批發之行業,如水處理劑、安定劑、稀釋劑、接著劑、增硬劑等。
  • 建材批發業從事建材批發之行業。
  • 機械批發業從事機械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
  • 電器批發業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批發之行業。
  • 電池批發業從事各種化學電池、標準電池、蓄電池批發之行業。
  • 建材零售業從事建材零售之行業。
  • 電器零售業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子設備、照明設備、電力設備、家電用品及器材等。
  • 電池零售業從事各種化學電池、標準電池、蓄電池零售之行業。
  • 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投資開發興建一般住宅、社會住宅、工商大樓之出租出售行業。但不包含經營租賃住宅包租業。
  • 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投資開發興建工業廠房、倉庫之出租出售等行業。
  • 資訊軟體服務業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 能源技術服務業從事新淨潔能源﹝包含太陽能、生質與廢棄功能、地熱、海洋能、風力、水力﹞、節約能源、 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或抑制移轉尖峰用電負載之設備、系統及工程之規劃、可性行研究、設計、安裝、施工、維護、檢測、代操作、相關軟硬體構建及其相關技術服務之行業。
  • 租賃業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