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翔車聯網股份有限公司註冊登錄資料
商業名稱 | 威翔車聯網股份有限公司 |
---|---|
資本額(元) | 3,000,000 |
財稅營業狀況 | 營業中 |
財稅營業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70號5樓之2 |
統一編號 | 96573666 |
組織種類 | 股份有限公司 |
是否開立發票 | 是 |
公司狀況 | 核准設立 「查詢最新營業狀況請至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
公司名稱 | 威翔車聯網股份有限公司 |
章程所訂外文公司名稱 | Wei Xiang Corp. |
資本總額(元) | 300,000,000 |
實收資本額(元) | 227,555,550 |
每股金額(元) | 10 |
已發行股份總數(股) | 22,755,555 |
代表人姓名 | 吳昕霈 |
公司所在地 |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三段311號11樓 |
登記機關 | 臺北市政府 |
財稅設立日期 | 2024-04-19 |
核准設立日期 | 2024-04-18 |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 | 2024-09-13 |
威翔車聯網股份有限公司在哪裡怎麼走
威翔車聯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監事成員
監察人 | 張凱鈞 |
---|---|
張凱鈞持有股份數 | 0 |
董事 | 王楠淵 |
王楠淵持有股份數 | 3,200,000 |
董事 | 周伯寅 |
周伯寅持有股份數 | 4,480,000 |
董事 | 陳文振 |
陳文振持有股份數 | 6,400,000 |
董事 | 林東閔 |
林東閔持有股份數 | 6,400,000 |
董事長 | 吳昕霈 |
吳昕霈持有股份數 | 2,275,555 |
威翔車聯網股份有限公司經理人是誰
代碼 | 名稱 | 到職日 |
---|
威翔車聯網股份有限公司是做什麼的
- 未分類其他運輸工具租賃包括高爾夫球車等出租。
- 全新機車批發包括全新電動機車等批發。
- 汽車零件、汽車百貨批發包括汽車用電池等批發。
- 機車零件、機車百貨批發包括機車用安全帽、機車用電池等批發。
- 租賃業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 機車批發業從事機車批發之行業。包括三輪機車、電動機車等。
- 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批發之行業。
- 自行車及其零件批發業從事自行車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包括自行車百貨。
- 機車零售業從事機車零售之行業。包括三輪機車、電動機車等。
- 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零售之行業。
- 自行車及其零件零售業從事自行車及其零件零售之行業。包括自行車百貨。
- 機車修理業各種機車修理之行業。
- 自行車修理業各種自行車修理之行業。
- 資訊軟體批發業從事各種資訊、電腦軟體批發之行業。
- 資訊軟體零售業從事各種資訊、電腦軟體零售之行業。
- 智慧財產權業各種專利權、商標權、著作財產權、營業秘密、電路布局權及其他無形資產等之買賣、鑑價及其授權業務。
- 資訊軟體服務業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 資料處理服務業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運用電腦資料庫儲存並供應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之業務。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亦或應用服務提供者亦歸入本細類。
- 一般廣告服務業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 能源技術服務業從事新淨潔能源﹝包含太陽能、生質與廢棄功能、地熱、海洋能、風力、水力﹞、節約能源、 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或抑制移轉尖峰用電負載之設備、系統及工程之規劃、可性行研究、設計、安裝、施工、維護、檢測、代操作、相關軟硬體構建及其相關技術服務之行業。
- 市場研究及民意調查業從事市場研究或民意調查之設計、資料蒐集、整理、分析及提供建議等服務之行業。
- 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業各種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清洗、維修、保養之行業。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01
03
01
03
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