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農產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註冊登錄資料
商業名稱 | 彰化農產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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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額(元) | 40,000,000 |
財稅營業狀況 | 營業中 |
財稅營業地址 | 彰化縣溪州鄉圳寮村苗專二路66號 |
統一編號 | 96001359 |
組織種類 | 股份有限公司 |
是否開立發票 | 是 |
公司名稱 | 彰化農產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章程所訂外文公司名稱 | |
資本總額(元) | 100,000,000 |
實收資本額(元) | 40,000,000 |
每股金額(元) | 10 |
已發行股份總數(股) | 4,000,000 |
代表人姓名 | 張志遠 |
公司所在地 | 彰化縣溪州鄉苗專二路66號 |
登記機關 |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
財稅設立日期 | 2024-06-28 |
核准設立日期 | 2024-06-28 |
彰化農產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在哪裡怎麼走
彰化農產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監事成員
董事長 | 張志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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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遠持有股份數 | 1,200,000 |
董事 | 郭能禎 |
郭能禎持有股份數 | 1,200,000 |
董事 | 蔡易成 |
蔡易成持有股份數 | 800,000 |
董事 | 蕭璿翰 |
蕭璿翰持有股份數 | 1,200,000 |
董事 | 蕭玲燕 |
蕭玲燕持有股份數 | 1,200,000 |
監察人 | 李瑞芳 |
李瑞芳持有股份數 | 800,000 |
彰化農產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經理人是誰
代碼 | 名稱 | 到職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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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農產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是做什麼的
- 蔬菜批發
- 水果批發
- 倉儲業從事經營租賃取酬之堆棧、棚棧、倉庫、保稅倉庫、冷凍冷藏倉庫等行業。
- 理貨包裝業從事產品之包裝,以達到保護產品、促銷產品以便於運輸,延長產品生命週期之行業。
- 作物栽培服務業從事作物之種植、栽培、保護、採收等服務,包括農地耕整、作物栽培、作物保護、土壤處理及施肥、作物採收等機器或人力操作之行業。
- 花卉批發業從事花卉批發之行業。包括觀葉植物、盆栽等。
- 蔬果批發業從事蔬菜、水果批發之行業。
- 家畜家禽批發業從事家畜家禽活體、屠體及肉品批發之行業。包括肉類、家禽、家畜等。未調理之冷凍畜肉禽肉批發亦歸入本類。
- 水產品批發業從事生鮮或未調理之冷凍水產品批發之行業。包括魚類、蝦蟹類、貝介類、頭足類等。
- 其他農、畜、水產品批發業從事 F101040 至 F101980 細類以外之其他農、畜、水產品批發之行業。
- 農產品零售業農產品,如蔬菜、水果及依糧食管理法第10條規定之兼營小規模糧食等零售之行業。
- 畜產品零售業從事生鮮或未調理之冷凍畜禽肉零售之行業。家禽零售亦歸入本類。
- 水產品零售業從事生鮮或未調理之冷凍水產品零售之行業。
- 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 智慧財產權業各種專利權、商標權、著作財產權、營業秘密、電路布局權及其他無形資產等之買賣、鑑價及其授權業務。
- 農、林、漁、畜牧顧問業從事農藝、園藝、林業及林業工程、漁撈、水產養殖及畜牧等技術事項之規劃、設計、監造(含施工簽證)、研究、分析、試驗、評價、鑑定、檢驗、計畫管理及其相關技術性服務。
- 管理顧問業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 資訊軟體服務業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 租賃業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 生物技術服務業從事生物技術之研究、開發、移轉及諮詢之行業。但從事各生物技術產品之製造,則歸屬各產品之製造業。
- 能源技術服務業從事新淨潔能源﹝包含太陽能、生質與廢棄功能、地熱、海洋能、風力、水力﹞、節約能源、 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或抑制移轉尖峰用電負載之設備、系統及工程之規劃、可性行研究、設計、安裝、施工、維護、檢測、代操作、相關軟硬體構建及其相關技術服務之行業。
-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從事發電、輸電、配電機械及電力操縱機械設備等製造修配之行業。但裝置於收音機、電視機或通訊機器中之電子用變壓器等應歸入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細類。
- 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之規定,設置利用再生能源之自用發電設備,其裝置容量未達2,000瓩者,並將其所生電能躉售予公用售電業。 Self-use renewable energy power generation facility less than 2,000 kilowatts sells the renewable energy power to electricity retailing utility enterprise in accordance with Renewable Energy Development Act.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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