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膳健康餐飲有限公司註冊登錄資料
商業名稱 | 群膳健康餐飲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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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額(元) | 5,000,000 |
財稅營業狀況 | 營業中 |
財稅營業地址 | 臺北市萬華區萬壽里環河南路一段61號7樓 |
統一編號 | 93789299 |
組織種類 | 有限公司 |
是否開立發票 | 否 |
公司狀況 | 核准設立 「查詢最新營業狀況請至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
公司名稱 | 群膳健康餐飲有限公司 |
章程所訂外文公司名稱 | |
資本總額(元) | 5,000,000 |
代表人姓名 | 鍾依芬 |
公司所在地 | 臺北市萬華區環河南路一段61號7樓 |
登記機關 | 臺北市政府 |
財稅設立日期 | 2023-05-29 |
核准設立日期 | 2023-05-26 |
群膳健康餐飲有限公司在哪裡怎麼走
群膳健康餐飲有限公司董事會、監事成員
董事 | 鍾依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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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依芬出資金額 | 3,000,000 |
群膳健康餐飲有限公司經理人是誰
代碼 | 名稱 | 到職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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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膳健康餐飲有限公司是做什麼的
- 便當、自助餐店1.包括以便當、餐盒等固定菜餚或以自助型式提供顧客選取菜餚,供顧客於店內食用或外帶(外送)之商店,顧客多於進食前付帳,產品價格平價。2.不包括無限量供應餐點,顧客可自行取用或點菜且消費價格按人數(依 年齡或用餐時段等標準)定額收費之各式吃到飽餐廳應歸入 5611-17 子類「吃到飽餐廳」。
- 即食餐食製造業從事餐盒食品、團體膳食、現成菜餚等製造外送之行業。
- 蔬果批發業從事蔬菜、水果批發之行業。
- 家畜家禽批發業從事家畜家禽活體、屠體及肉品批發之行業。包括肉類、家禽、家畜等。未調理之冷凍畜肉禽肉批發亦歸入本類。
- 水產品批發業從事生鮮或未調理之冷凍水產品批發之行業。包括魚類、蝦蟹類、貝介類、頭足類等。
- 其他農、畜、水產品批發業從事 F101040 至 F101980 細類以外之其他農、畜、水產品批發之行業。
- 日常用品批發業從事日常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 農產品零售業農產品,如蔬菜、水果及依糧食管理法第10條規定之兼營小規模糧食等零售之行業。
-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 菸酒零售業從事菸酒零售之行業。但從事雪茄零售業務應歸入F203040(雪茄零售業)細類。 Industry that operate retail sale of tobacco and alcohol. But industry that operate cigars retailing should be classified under the detailed category of F203040 (Retail Sale of Cigars).
- 日常用品零售業從事日常用品零售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 超級市場業從事提供家庭日常用品、食品分部門零售,而以生鮮及組合料理 食品為主之行業。如於現場附設小規模餐飲服務亦屬之。
- 無店面零售業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 其他綜合零售業同一場所從事多種商品零售之行業。包括雜貨店、零售式量販店。
- 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 餐館業從事中西各式餐食供應點叫後立即在現場食用之行業。如中西式餐館業、日式餐館業、泰國餐廳、越南餐廳、印度餐廳、鐵板燒店、韓國烤肉店、飯館、食堂、小吃店等。包括盒餐。
- 其他餐飲業從事 F501030 至 F501060 細類外之其他餐飲供應之行業。如伙食包作、辦桌等。
- 其他運輸輔助業凡從事 G701、 G702小類以外之其他運輸輔助之行業。
- 產品設計業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 理貨包裝業從事產品之包裝,以達到保護產品、促銷產品以便於運輸,延長產品生命週期之行業。
- 人力派遣業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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