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上財富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註冊登錄資料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查詢最新營業狀況請至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股權狀況僑外資
公司名稱步上財富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所訂外文公司名稱BLE Taiwan Holdings Co., Ltd.
統一編號93558396
資本總額(元)1,300,000
實收資本額(元)1,300,000
每股金額(元)10
已發行股份總數(股)130,000
代表人姓名李家璇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27樓之1
登記機關臺北市政府
核准設立日期2024-02-27

步上財富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哪裡怎麼走

步上財富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監事成員

董事長李家璇
李家璇持有股份數130,000
董事洪英哲
洪英哲持有股份數130,000
董事Tang Zheng-piau Roy
Tang Zheng-piau Roy持有股份數130,000

步上財富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經理人是誰

代碼名稱到職日

步上財富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做什麼的

  • 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從事發電、輸電、配電機械及電力操縱機械設備等製造修配之行業。但裝置於收音機、電視機或通訊機器中之電子用變壓器等應歸入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細類。
  •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從事電子零組件製造之行業。包括半導體製造業、被動電子元件製造業、印刷電路板製造業、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等。
  • 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之規定,設置利用再生能源之自用發電設備,其裝置容量未達2,000瓩者,並將其所生電能躉售予公用售電業。 Self-use renewable energy power generation facility less than 2,000 kilowatts sells the renewable energy power to electricity retailing utility enterprise in accordance with Renewable Energy Development Act.
  • 電器承裝業指承裝電業供電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裝設維修工程之行業。
  • 其他顧問服務業從事對個人、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提供 I101 至 I105 小類以外之專業性顧問服務以及有關問題研討等行業。
  • 一般投資業對農、林、漁、牧、工、礦、商、服務事業公司、證券公司、銀行保險公司、貿易公司、文化事業公司、興建住宅、商業大樓公司、遊憩事業及觀光飯店對各種事業之投資。
  • 機械批發業從事機械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
  • 其他機械器具批發業從事 F113010至 F113121細類以外之機械器具批發之行業。
  • 機械器具零售業從事各種機械器具零售之行業。包括食品、化工、原動機、塑膠、橡膠、造紙、印刷、木材加工用、建築及礦業、紡織及成衣、金屬加工用、農業及園藝機械等。
  • 其他機械器具零售業從事 F213010至 F213141細類以外之機械器具零售之行業。
  • 電池批發業從事各種化學電池、標準電池、蓄電池批發之行業。
  • 電池零售業從事各種化學電池、標準電池、蓄電池零售之行業。
  • 電子材料批發業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批發之行業。如電子管、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批發之行業。
  • 電子材料零售業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如電子管、 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零售之行業。
  • 電器批發業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批發之行業。
  • 電器零售業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子設備、照明設備、電力設備、家電用品及器材等。
  • 精密儀器批發業從事科學、工業及環境監測儀器設備批發之行業。
  • 精密儀器零售業從事科學、工業及環境監測儀器設備零售之行業。
  • 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從事電力設備檢驗維護工程之行業。
  • 投資顧問業從事國內、外投資之引介及諮商、顧問之行業。但證券投資顧問應歸入H304011 證券投資顧問業細類。
  • 管理顧問業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 能源技術服務業從事新淨潔能源﹝包含太陽能、生質與廢棄功能、地熱、海洋能、風力、水力﹞、節約能源、 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或抑制移轉尖峰用電負載之設備、系統及工程之規劃、可性行研究、設計、安裝、施工、維護、檢測、代操作、相關軟硬體構建及其相關技術服務之行業。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