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筋堂國際企業有限公司註冊登錄資料

商業名稱御筋堂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資本額(元)1,010,000
核准設立日期20161201
財稅營業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安和里安興路85-35號6樓
統一編號66347670
組織類型有限公司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狀況營業中
組織種類有限公司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查詢最新營業狀況請至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公司名稱御筋堂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資本總額(元)4,010,000
代表人姓名李敏行
公司所在地臺中市西區民龍里台灣大道二段239號13樓
登記機關臺中市政府
章程所訂外文公司名稱YU JIN HOUSE INTERNATIONAL CO., LTD.
核准設立日期2016-12-01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2022-03-31
財稅設立日期2016-12-01

御筋堂國際企業有限公司在哪裡怎麼走

御筋堂國際企業有限公司董事會、監事成員

董事李敏行
李敏行出資金額4,010,000

御筋堂國際企業有限公司經理人是誰

代碼名稱到職日

御筋堂國際企業有限公司是做什麼的

  • 經營網路購物1.包括經營網際網路拍賣。2.不包括提供網路平台供進行零售交易之服務。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醫療器材零售業依醫療器材管理法之規定,經營醫療器材零售、其醫療器材租賃及維修業務之行業。其產品包括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附表所列品項。
  • 醫療器材批發業依醫療器材管理法之規定,經營醫療器材批發、其醫療器材租賃及維修業務之行業。其產品包括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附表所列品項。
  • 其他工商服務業從事 IZ01 至 IZ18 小類外其他工商服務之行業。如積體電路卡(即IC卡)之代售。
  • 一般廣告服務業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 農、林、漁、畜牧顧問業從事農藝、園藝、林業及林業工程、漁撈、水產養殖及畜牧等技術事項之規劃、設計、監造(含施工簽證)、研究、分析、試驗、評價、鑑定、檢驗、計畫管理及其相關技術性服務。
  • 創業投資業指對被投資事業直接提供資金,對被投資事業提供企業經營、管理或諮詢服務。
  • 管理顧問業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 一般投資業對農、林、漁、牧、工、礦、商、服務事業公司、證券公司、銀行保險公司、貿易公司、文化事業公司、興建住宅、商業大樓公司、遊憩事業及觀光飯店對各種事業之投資。
  •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辦公室用機器批發之行業。
  • 清潔用品批發業從事各種清潔洗濯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洗碗精、去污劑、洗衣粉、冷洗精、亮光劑、合成洗滌劑、衣物柔軟精、洗衣皂、皂絲、及牙粉等。
  • 祭祀用品批發業從事各種祭祀用之香、燭、冥紙等批發之行業。
  • 回收物料批發業從事回收物料批發之行業。
  • 食品什貨批發業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 茶葉批發業從事茶葉批發之行業。但茶飲料製品批發應歸入F102040(飲料批發業) 細類。
  • 飲料批發業從事含酒精成分不超過0.5%飲料批發之行業。
  • 菸酒批發業從事菸酒批發之行業。
  • 電器批發業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批發之行業。
  • 五金批發業從事五金批發之行業。非動力農具批發亦歸本細類。包括銲條、廚房刀具、鋁梯、小五金(如螺釘、螺帽、門把手、鎖、鐵釘等)、農業工具、金屬手工具、大五金(如鋼線、鋼纜、鋼圈、銅線等)等。
  • 化粧品批發業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批發之行業。
  • 食用油脂批發業從事食用油脂批發之行業。
  • 家畜家禽批發業從事家畜家禽活體、屠體及肉品批發之行業。包括肉類、家禽、家畜等。未調理之冷凍畜肉禽肉批發亦歸入本類。
  • 蔬果批發業從事蔬菜、水果批發之行業。
  • 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運用電腦資料庫儲存並供應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之業務。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亦或應用服務提供者亦歸入本細類。
  • 資料處理服務業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 第三方支付服務業從事配合金融機構及履約相關條件,並與銀行合作,取得信用卡特約商店資格,提供電子商務(含行動商務)買賣雙方收付擔保之中介機制之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