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人掌視覺工作室註冊登錄資料

登記機關高雄市政府
商業名稱仙人掌視覺工作室
負責人姓名劉秉宏
出資額(元)3,000
統一編號94582325
現況核准設立 「查詢最新營業狀況請至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資本額(元)3,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高雄市燕巢區市場路39-1號
核准設立日期2024-01-31
最近異動日期2024-01-31

仙人掌視覺工作室在哪裡怎麼走

仙人掌視覺工作室董事會、監事成員

仙人掌視覺工作室經理人是誰

代碼名稱到職日

仙人掌視覺工作室是做什麼的

  • 產品設計業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 廣告傳單分送業從事廣告樣品、廣告傳單、廣告海報分送等業務之行業。
  • 一般廣告服務業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 藝術品諮詢顧問業從事代理藝品之展出買賣諮詢顧問業務。
  • 其他設計業凡從事I501 至I504 小類以外其他設計之行業。
  • 景觀、室內設計業從事室內裝潢設計、景觀設計等行業。
  • 其他工商服務業從事 IZ01 至 IZ18 小類外其他工商服務之行業。如積體電路卡(即IC卡)之代售。
  • 其他出版業從事J301010至J399010細類以外之其他出版之行業。
  • 動畫影片製作業提供器材、設施與技術以完成動畫影片製作為目的之事業。
  • 電影特效製作業提供器材、設施與技術以完成電影片特效製作為目的之事業。
  • 電影錄音業提供電影錄音設備與技術以完成電影片錄音為目的之事業。
  • 藝文服務業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 聲音錄製及音樂發行業從事聲音錄製及音樂發行之行業,如原創有聲母帶(片)之製作、擁有著作權並向批發商、零售商或透過線上平台直接對大眾發行音樂有聲產品;同時從事音樂有聲產品製作及發行或僅從事其中一項活動,以及在錄音室或其他地方從事聲音錄製服務,亦歸入本類。但從事有聲書出版,應歸入 J305010(有聲出版業)細類。 Companies that are engaged in the sound recording and music distribution. For example, companies that are involved in the manufacture of original master recordings, and those that own the copyright and directly distribute recorded music to the public through distributors, retailers, or online platforms. Furthermore, companies that are engaged in the production and distribution of sound recordings or carrying out any one of these business activities, and those that provide sound recording services at a recording studio or any other location, shall also be included in this category. However, companies involved in the publication of audiobooks shall be included in the J305010 (Audio Publishing) sub-category.
  • 攝影業照相及沖洗底片與相片之行業。包括沖洗店、照相館、結婚攝影、婚紗攝影等。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