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順消防安全設備有限公司註冊登錄資料
商業名稱 | 大順消防安全設備有限公司 |
---|---|
資本額(元) | 5,200,000 |
核准設立日期 | 20000229 |
財稅營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大寮里光華路92巷36號 |
統一編號 | 70696473 |
組織類型 | 有限公司 |
是否開立發票 | 是 |
財稅營業狀況 | 營業中 |
組織種類 | 有限公司 |
公司狀況 | 核准設立 「查詢最新營業狀況請至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
公司名稱 | 大順消防安全設備有限公司 |
資本總額(元) | 5,200,000 |
代表人姓名 | 陳緯銘 |
公司所在地 | 高雄市大寮區光華路92巷36號 |
登記機關 |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章程所訂外文公司名稱 | |
核准設立日期 | 2000-01-24 |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 | 2015-07-15 |
財稅設立日期 | 2000-02-29 |
大順消防安全設備有限公司在哪裡怎麼走
大順消防安全設備有限公司董事會、監事成員
董事 | 陳緯銘 |
---|---|
陳緯銘出資金額 | 100,000 |
大順消防安全設備有限公司經理人是誰
代碼 | 名稱 | 到職日 |
---|
大順消防安全設備有限公司是做什麼的
- 未分類其他技術檢測及分析服務1.包括機械性能檢測、材料檢驗、非破壞性檢測、產品認證服務、商品檢驗服務、運輸工具檢驗、食品衛生檢驗、礦物成分及純度檢驗、振動檢測等。2.不包括瓦斯鋼瓶檢驗應歸入7129-12子類「瓦斯鋼瓶檢驗」。
- 管道工程包括飲用水設備裝修、廚房及衛浴管道裝修、消防自動噴水系統裝修、結構體內部各種配管、接管等工程。
- 消防警報系統裝修工程
- 消防設備批發
- 資源回收業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及一般廢棄物回收項目之回收、分類及貯存業務之行業。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汽車修理業汽車之清潔、保養、潤滑、檢查、調整、維護、總成更換、翻修及其相關業務。包括汽車保養所、甲種汽車修理廠、乙種汽車修理廠。
-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依消防法規之規定,從事消防安全設備檢修之行業。
- 消防安全設備零售業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經營下列消防安全設備零售之行業: 一、滅火設備 (1.滅火器、消防砂2.室內消防栓3.室外消防栓4.自動撒水設備 5.自動水霧滅火設備6.自動泡沫滅火設備7.自動二氧化碳滅火設備 8.自動氣體滅火設備9.自動乾粉滅火設備10.固定、半固定滅火系統 )。 二、警報設備 (1.火警自動警報設備2.手動報警設備3.緊急廣播設備4.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 三、避難逃生設備 (1.標示設備: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標)及嚴禁煙火標誌 2.避難器具:指滑台、避難梯、避難橋、救助袋、緩降機、避難繩索、滑杆等)。 四、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施:指送水口、六十三公厘出水口、排煙設備、緊急電源插座 及消防專用蓄水池。
- 汽車零售業從事汽車零售之行業。包括客運汽車、公共汽車、救護車、消防車、電動車等。
- 化學原料零售業從事化學原料零售之行業。
- 水器材料零售業從事各種水器材料零售之行業。
- 消防安全設備批發業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經營下列消防安全設備批發之行業: 一、滅火設備(1.滅火器、消防砂2.室內消防栓3.室外消防栓4.自動撒水設備5.自動水霧滅火設備6.自動泡沫滅火設備7.自動二氧化碳滅火設備8.自動氣體滅火設備9.自動乾粉滅火設備10. 固定、半固定滅火系統)。 二、警報設備(1.火警自動警報設備2.手動報警設備 3.緊急廣播設備4.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 三、避難逃生設備(1.標示設備: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標)及嚴禁煙火標誌2.避難器具:指滑台、避難梯、避難橋、救助袋、緩降機、避難繩索、滑杆等)。 四、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施:指送水口、六十三公厘出水口、排煙設備、緊急電源插座及消防專用蓄水池。
- 汽車批發業從事汽車批發之行業。包括客運汽車、公共汽車、救護車、消防車、電動車等。
- 化學原料批發業從事化學原料批發之行業。
- 水器材料批發業從事各種水器材料如水龍頭、水管批發之行業。
- 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經營下列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一、滅火設備(1.滅火器、消防砂2.室內消防栓3.室外消防栓4.自動撒水設備5.自動水霧滅火設備6.自動泡沫滅火設備7.自動二氧化碳滅火設備8.海龍(鹵化烷)滅火設備9.自動乾粉滅火設備10.固定、半固定滅火系統)。二、警報設備(1.火警自動警報設備2.手動報警設備3.緊急廣播設備4.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三、避難逃生設備(1.標示設備: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標)及嚴禁煙火標誌2.避難器具:指滑台、避難梯、避難橋、救助袋、緩降機、避難繩索、滑杆等)。四、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施:指送水口、六十三公厘出水口、排煙設備、緊急電源插座及消防專用蓄水池。
- 配管工程業各種配管工程(自來水管及燃料導管除外)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例如消防管道安裝工程等。 不包含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之業務內容。
01
01
02
02
01
02
03
02
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