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港灣商行註冊登錄資料

商業名稱金港灣商行
資本額(元)50,000
核准設立日期20160725
財稅營業地址澎湖縣馬公市陽明里大仁街68號1樓
統一編號47749843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狀況非營業中
財稅營業地址澎湖縣馬公市陽明里大仁街68號1樓
是否開立發票
登記機關澎湖縣政府
負責人姓名張淋復
出資額(元)50,000
現況歇業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澎湖縣馬公市陽明里大仁街68號1樓
核准設立日期2016-07-25
最近異動日期2016-10-18
財稅設立日期2016-07-25

金港灣商行在哪裡怎麼走

金港灣商行董事會、監事成員

金港灣商行經理人是誰

代碼名稱到職日

金港灣商行是做什麼的

  • 菸酒零售包括雪茄零售。
  • 未分類其他食品、飲料及菸草製品零售包括筍干等零售。
  • 麵店、小吃店包括提供各種傳統麵(米)食、道地小吃等,供顧客於店內食用或外帶之商店,產品價格低廉,店內多為座位有限,繁忙時間需與他人共用餐桌。亦包括粥品店。
  • F501060餐館業
  • F203010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 F203020菸酒零售業※營業項目中餐飲業場所僅限地面一、二層,零售業類僅限地面一層。
  •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 ※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行政處分應予撤銷(民法第15條、第15條之2、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
  • ※經衛生福利部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向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之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申請登錄,始得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