耘恩工程有限公司註冊登錄資料

商業名稱耘恩工程有限公司
資本額(元)5,000,000
財稅營業狀況營業中
財稅營業地址桃園市中壢區興華里長樂街84巷27號2樓
統一編號95488608
組織種類有限公司
是否開立發票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查詢最新營業狀況請至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公司名稱耘恩工程有限公司
章程所訂外文公司名稱
資本總額(元)5,000,000
代表人姓名江韋炫
公司所在地桃園市中壢區長樂街84巷27號(2樓)
登記機關桃園市政府
財稅設立日期2024-05-06
核准設立日期2024-05-06

耘恩工程有限公司在哪裡怎麼走

耘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會、監事成員

董事江韋炫
江韋炫出資金額2,500,000

耘恩工程有限公司經理人是誰

代碼名稱到職日

耘恩工程有限公司是做什麼的

  • 冷凍、通風、空調系統裝修工程包括家用冷氣、系統空調、無塵室空調等系統裝修工程。
  • 其他建築設備安裝
  • 室內裝修工程包括從事室內裝修工程(含隔屏、分間牆等裝修工程)等,且符合內政部頒定之『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
  • 其他機電、電信及電路設備裝修包括居家智能控制系統安裝工程、太陽能板安裝工程、機電設備裝修工程等。
  • 配管工程業各種配管工程(自來水管及燃料導管除外)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例如消防管道安裝工程等。 不包含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之業務內容。
  • 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經營下列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一、滅火設備(1.滅火器、消防砂2.室內消防栓3.室外消防栓4.自動撒水設備5.自動水霧滅火設備6.自動泡沫滅火設備7.自動二氧化碳滅火設備8.海龍(鹵化烷)滅火設備9.自動乾粉滅火設備10.固定、半固定滅火系統)。二、警報設備(1.火警自動警報設備2.手動報警設備3.緊急廣播設備4.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三、避難逃生設備(1.標示設備: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標)及嚴禁煙火標誌2.避難器具:指滑台、避難梯、避難橋、救助袋、緩降機、避難繩索、滑杆等)。四、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施:指送水口、六十三公厘出水口、排煙設備、緊急電源插座及消防專用蓄水池。                               
  •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家庭、辦公室、廠房自動控制設備之規劃設計及安裝、維護業務。
  •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各種照明設備之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電焊工程業電焊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機械安裝業各式機械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 電腦設備安裝業電腦及週邊設備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 電信工程業依電信法及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規定,從事連接第一類電信事業間電信設備互連,及第一類電信事業交換機房總配線設備至用戶建築物內之用戶終端設備間之電信設備施工及維護工程之行業。
  • 室內裝潢業從事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以外裝潢工程之行業,如室內、櫥窗及展覽會場裝潢、壁紙張貼、高架地板安裝及疊席安裝等。
  • 門窗安裝工程業各類門窗安裝、維護之業務。
  • 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業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油漆工程業油漆、烤漆、噴漆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起重工程業起重工程、天車工程(吊車機械)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鑽孔工程業鑽孔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其他工程業從事 E101011 至 EZ15010 細類外其他工程之行業。
  • 建材批發業從事建材批發之行業。
  • 建材零售業從事建材零售之行業。
  • 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 景觀、室內設計業從事室內裝潢設計、景觀設計等行業。
  • 人力派遣業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 建築物清潔服務業從事建築物及周圍環境之清潔、打掃等服務之行業。包括地板打臘、代客清掃、大樓清洗、煙灰清潔、清洗水塔、辦公室清潔、電話清潔等服務。
  •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投資開發興建一般住宅、社會住宅、工商大樓之出租出售行業。但不包含經營租賃住宅包租業。
  • 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投資開發興建工業廠房、倉庫之出租出售等行業。
  • 不動產買賣業購進不動產逕行出售或整理修繕後辦理出售之行業。
  • 不動產租賃業從事老人住宅、租賃住宅包租業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 老人住宅業依老人福利法、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及老人住宅綜合管理要點之規定, 經營年滿60歲、原住民為年滿55歲以上且生活可自理之老人住宅租賃業務, 視老人實際需要,依相關法令規定,自行或結合相服務業或資源提供下列服務項目: 一、環境清潔之維護。 二、房舍及其設備之維護。 三、門禁安全與緊急呼叫之受信及聯繫。 四、居家照顧或社區照顧服務。 五、餐食服務。 六、交通服務。 七、文康休閒服務。 八、醫療保健服務。 九、必要之適當轉介服務。 十、其他必要之住宅管理及生活家事服務。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