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台國際電訊股份有限公司註冊登錄資料

商業名稱美台國際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本額(元)10,000,000
核准設立日期20000110
財稅營業地址新北市汐止區新臺五路一段79號10樓之10
統一編號70625062
組織類型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狀況營業中
組織種類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查詢最新營業狀況請至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公司名稱美台國際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本總額(元)10,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10,000,000
代表人姓名范美榮
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9號10樓之10
登記機關新北市政府
章程所訂外文公司名稱AT TELECOM CORP.
每股金額(元)10
已發行股份總數(股)1,000,000
核准設立日期1999-09-13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2021-11-22
財稅設立日期2000-01-10

美台國際電訊股份有限公司在哪裡怎麼走

美台國際電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監事成員

董事長范美榮
范美榮持有股份數0
監察人范元能
范元能持有股份數500,000

美台國際電訊股份有限公司經理人是誰

代碼名稱到職日

美台國際電訊股份有限公司是做什麼的

  •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維修
  • 其他量測、導航及控制設備製造包括航空器專用儀器、環境自動控制及調節裝置、工業製程變數控制儀器及裝置、實驗室專用分析儀器及系統設備、工業校準工具、環境檢測儀器、自動測試儀器、製程檢驗設備、半導體測試儀器、電子顯微鏡、智慧手環等製造。
  • 電子器材、電子設備批發包括電子開關、真空管、半導體裝置、微晶片、積體電路、印刷電路板等批發。
  • 電腦及電腦週邊設備批發包括記憶卡、隨身碟、顯示器、滑鼠、鍵盤、光碟機、光碟燒錄器、硬碟、掃瞄器、印表機、印表機用碳粉匣等批發。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依「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輸入及申報作業管理辦法」之規定,從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務之行業,如供公眾電信網路設置使用之無線發射或收發設備、供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之無線發射或收發設備、業餘無線電臺、無線電信終端設備及低功率射頻器材等。 Engaged in Controlled Telecommunications Radio-Frequency Devices and Materials manufacturing. For example, wireless transmitter or transceiver devices for the PSTN, wireless transmitter or transceiver devices for dedicated telecommunications network, amateur radio stations, wireless telecommunications terminal equipment, and low-power radio-frequency device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Manufacture, Import and Declaration of Controlled Telecommunications Radio-frequency Devices.
  •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從事電子零組件製造之行業。包括半導體製造業、被動電子元件製造業、印刷電路板製造業、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等。
  •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從事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製造之行業,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等。
  •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從事利用金屬導體或介質傳遞收發電波信號之機械器材製造之行業。
  • 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 資訊軟體服務業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 電子材料批發業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批發之行業。如電子管、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批發之行業。
  • 資訊軟體批發業從事各種資訊、電腦軟體批發之行業。
  • 電信器材批發業從事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
  • 電信工程業依電信法及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規定,從事連接第一類電信事業間電信設備互連,及第一類電信事業交換機房總配線設備至用戶建築物內之用戶終端設備間之電信設備施工及維護工程之行業。
  • 電腦設備安裝業電腦及週邊設備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