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凡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註冊登錄資料

商業名稱菲凡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資本額(元)586,702,910
核准設立日期20051027
財稅營業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復興里中正路501-12號2樓
統一編號27961992
組織類型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狀況營業中
組織種類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查詢最新營業狀況請至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公司名稱菲凡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資本總額(元)1,500,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586,702,910
代表人姓名柯祺禾
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新店區中正路501之12號2樓
登記機關經濟部商業司
章程所訂外文公司名稱Masterhold Int’l Co., Ltd.
每股金額(元)10
已發行股份總數(股)58,670,291
核准設立日期2005-10-20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2022-01-10
財稅設立日期2005-10-27

菲凡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哪裡怎麼走

菲凡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監事成員

監察人缺額
缺額持有股份數0
董事缺額
缺額持有股份數0
董事缺額
缺額持有股份數0
董事缺額
缺額持有股份數0
董事缺額
缺額持有股份數0
董事缺額
缺額持有股份數0
董事缺額
缺額持有股份數0
董事羅凱耀
羅凱耀持有股份數0
董事缺額
缺額持有股份數0
董事長柯祺禾
柯祺禾持有股份數872,571
監察人缺額
缺額持有股份數0
監察人缺額
缺額持有股份數0

菲凡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經理人是誰

代碼名稱到職日

菲凡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做什麼的

  • 通用電池零售1.包括水銀、乾式電池(如1、2號、9v等)零售。2.不包括車用電池零售應歸入4843細類「汽機車零配件及用品零售業」之適當子類。
  • 二次電池製造包括電力用蓄電池、鉛酸電池、鎳鎘電池、鎳氫電池、鋰離子電池、磷酸鋰鐵電池等可重複充電使用之電池製造。
  • 其他發電、輸電及配電機械製造包括發電機、配電盤、電力控制盤、起動器、發電器材、電動機(馬達)專用線圈、電磁制動器、線路切斷器、輸電設備、配電設備、大電流控制開關、保險絲、照明用安定器、太陽能發電系統設備、風力發電系統設備等製造。
  • 汽電共生業經營汽電共生廠之行業、如汽電共生(電力供應)。
  • 水產養殖業從事水產生物繁殖或飼養,而出售成體或幼體之行業。包括海面養殖業、內陸養殖業、其他水產養殖業。
  • 熱能供應業從事熱能製造分配之行業。包括地熱能供應、蒸氣供應、太陽能供應、熱水供應、冰水供應、冷暖氣供應。
  • 室內裝潢業從事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以外裝潢工程之行業,如室內、櫥窗及展覽會場裝潢、壁紙張貼、高架地板安裝及疊席安裝等。
  • 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代辦業接受委託辦理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業務。
  • 新市鎮、新社區開發業接受政府委託投資開發新市鎮、新社區之租售及管理行業。
  • 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業投資開發興建都市計劃範圍內之市場、公園及休憩設施、兒童樂園、地下街、立體停車場、公用停車場、平面或地下停車場、交通運輸道路、機場、港口及其他有關之公共建設事業。
  • 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投資開發興建工業廠房、倉庫之出租出售等行業。
  •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投資開發興建一般住宅、社會住宅、工商大樓之出租出售行業。但不包含經營租賃住宅包租業。
  • 無店面零售業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 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之規定,設置利用再生能源之自用發電設備,其裝置容量未達2,000瓩者,並將其所生電能躉售予公用售電業。 Self-use renewable energy power generation facility less than 2,000 kilowatts sells the renewable energy power to electricity retailing utility enterprise in accordance with Renewable Energy Development Act.
  • 飲料批發業從事含酒精成分不超過0.5%飲料批發之行業。
  •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 食品什貨批發業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 仲介服務業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就業服務業以外之仲介業務。
  • 不動產租賃業從事老人住宅、租賃住宅包租業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 不動產買賣業購進不動產逕行出售或整理修繕後辦理出售之行業。
  • 租賃業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 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零售之行業。
  • 機車零售業從事機車零售之行業。包括三輪機車、電動機車等。
  • 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批發之行業。
  • 機車批發業從事機車批發之行業。包括三輪機車、電動機車等。
  • 機車及其零件製造業從事二輪、三輪機車及其專用零件製造之行業。包括機車製造業、機車零件製造業。
  • 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從事汽車及其專用零件製造之行業。包括汽車製造業、汽車零件製造業。
  • 汽車批發業從事汽車批發之行業。包括客運汽車、公共汽車、救護車、消防車、電動車等。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機械設備製造業從事機械設備製造業務之行業,機械設備包括鍋爐及原動機(引擎、內燃機、渦輪機等);農業及園藝機械;金屬加工用機械(如金屬切削工具機、金屬成型工具機等);專用生產機械(如紡織及成衣機械、食品飲料機械、化工機械、 塑膠橡膠機械、造紙機械、印刷機械、木工機械、包裝機械等)、建築機械、礦業機械、輸送機械、金屬冶煉及加工設備、半導體製造設備等。但不包括電腦、通信、視聽電子、電力機械器材及設備之製造及修配。
  •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從事發電、輸電、配電機械及電力操縱機械設備等製造修配之行業。但裝置於收音機、電視機或通訊機器中之電子用變壓器等應歸入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細類。
  • 電池製造業從事電池製造之行業。包括化學電池、標準電池、蓄電池等。
  • 能源技術服務業從事新淨潔能源﹝包含太陽能、生質與廢棄功能、地熱、海洋能、風力、水力﹞、節約能源、 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或抑制移轉尖峰用電負載之設備、系統及工程之規劃、可性行研究、設計、安裝、施工、維護、檢測、代操作、相關軟硬體構建及其相關技術服務之行業。
  • 精密儀器零售業從事科學、工業及環境監測儀器設備零售之行業。
  • 機械器具零售業從事各種機械器具零售之行業。包括食品、化工、原動機、塑膠、橡膠、造紙、印刷、木材加工用、建築及礦業、紡織及成衣、金屬加工用、農業及園藝機械等。
  • 電信器材零售業從事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
  • 電池零售業從事各種化學電池、標準電池、蓄電池零售之行業。
  • 電池批發業從事各種化學電池、標準電池、蓄電池批發之行業。
  • 電信器材批發業從事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
  • 精密儀器批發業從事科學、工業及環境監測儀器設備批發之行業。
  • 機械批發業從事機械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
  • 電器批發業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批發之行業。
  • 會議及展覽服務業凡從事會議及展覽之籌辦、宣傳或管理之行業。
  •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辦公室用機器批發之行業。
  •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從事電腦、終端裝置、週邊設備及電腦組件製造之行業。但代客處理資料應歸入 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細類。
  • 資訊軟體服務業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 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從事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之行業。
  • 資訊軟體批發業從事各種資訊、電腦軟體批發之行業。
  • 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