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宥商行註冊登錄資料

商業名稱紫宥商行
資本額(元)220,000
財稅營業狀況營業中
財稅營業地址臺南市安南區州北里安昌街103巷49弄52號1樓
統一編號00280511
組織種類獨資
是否開立發票
登記機關臺南市政府
負責人姓名林幸妤
出資額(元)220,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臺南市安南區州北里安昌街103巷49弄52號1樓
財稅設立日期2024-11-12
核准設立日期2024-11-12
最近異動日期2024-11-12

紫宥商行在哪裡怎麼走

紫宥商行董事會、監事成員

紫宥商行經理人是誰

代碼名稱到職日

紫宥商行是做什麼的

  • 食品零售攤販包括自製麵包、麵條及豆類製品等零售攤販。
  • 食品顧問業從事食品技術事項之規劃、設計、監造(含施工簽證)、研究、分析、試驗、評價、鑑定、檢驗、計畫管理及其相關技術性服務。
  • 農、林、漁、畜牧顧問業從事農藝、園藝、林業及林業工程、漁撈、水產養殖及畜牧等技術事項之規劃、設計、監造(含施工簽證)、研究、分析、試驗、評價、鑑定、檢驗、計畫管理及其相關技術性服務。
  • 資料處理服務業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 生物技術服務業從事生物技術之研究、開發、移轉及諮詢之行業。但從事各生物技術產品之製造,則歸屬各產品之製造業。
  • 打字業從事各種文件打字、整理、分類業務之行業。
  • 其他農、畜、水產品批發業從事 F101040 至 F101980 細類以外之其他農、畜、水產品批發之行業。
  • 食品什貨批發業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 日常用品批發業從事日常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 化粧品批發業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批發之行業。
  • 農產品零售業農產品,如蔬菜、水果及依糧食管理法第10條規定之兼營小規模糧食等零售之行業。
  •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 日常用品零售業從事日常用品零售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 烘焙炊蒸食品製造業從事烘焙炊蒸食品製造之行業。如麵包、西點、蛋糕、餅乾、中式茶食、年糕、發糕、蘿蔔糕、麻糬、米菓、米香等製造。
  • 農作物栽培業從事稻米、蔬菜、果樹、甘蔗及雜糧等作物栽培之行業。包括稻作栽培業、雜糧栽培業、蔬菜栽培業、果樹栽培業、甘蔗栽培業。
  • 特用作物栽培業從事纖維料、油料、糖料、嗜好料、香料、藥料及工業原料等特用作物栽培之行業。如棕櫚栽培、苧麻栽培、亞麻栽培、大甲藺栽培、芏苡(三角藺)栽培、向日葵栽培、油菜籽栽培、葛鬱金(粉薯)栽培、甜菜栽培、茶葉栽培、菸草栽培、胡椒栽培、花椒栽培、香茅草栽培、芥末籽栽培、杭菊栽培、除蟲菊栽培、枸杞栽培、黃蓍栽培、麥門冬栽培、桑樹栽培、 棉花栽培、瓊麻栽培、黃麻栽培、洋麻(鐘麻)栽培、芝麻栽培、蓖麻籽栽培、樹薯栽培、甜菊栽培、咖啡栽培、可可豆栽培、蛇麻栽培、茴香栽培、仙草栽培、洛神葵栽培、薄荷栽培、魚藤栽培、當歸栽培、山藥栽培、柴胡栽培、牧草栽培、綠肥作物栽培。
  • 食用菌菇類栽培業從事食用菌菇類栽培及其菌種培育之行業。木耳栽培、香菇栽培、草菇栽培、 靈芝栽培、洋菇栽培、金針菇栽培、食用菌菇類菌種培育。
  • 翻譯業從事文字翻譯、口頭翻譯及手語服務之行業。
  • 化粧品零售業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零售之行業。
  •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零售之行業。
  • 機械器具零售業從事各種機械器具零售之行業。包括食品、化工、原動機、塑膠、橡膠、造紙、印刷、木材加工用、建築及礦業、紡織及成衣、金屬加工用、農業及園藝機械等。
  • 五金零售業從事五金零售之行業。非動力農具零售亦歸本細類。
  • 食品添加物批發業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經營食品添加物批發之行業。
  • 飲料批發業從事含酒精成分不超過0.5%飲料批發之行業。
  • 蔬果批發業從事蔬菜、水果批發之行業。
  • 五金批發業從事五金批發之行業。非動力農具批發亦歸本細類。包括銲條、廚房刀具、鋁梯、小五金(如螺釘、螺帽、門把手、鎖、鐵釘等)、農業工具、金屬手工具、大五金(如鋼線、鋼纜、鋼圈、銅線等)等。
  •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批發之行業。
  • 其他機械器具批發業從事 F113010至 F113121細類以外之機械器具批發之行業。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