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樂農活股份有限公司註冊登錄資料

商業名稱魚樂農活股份有限公司
資本額(元)2,000,000
財稅營業狀況營業中
財稅營業地址臺南市中西區兌悅里和美街14號
統一編號00128853
組織種類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開立發票
公司名稱魚樂農活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所訂外文公司名稱
資本總額(元)2,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500,000
每股金額(元)10
已發行股份總數(股)50,000
代表人姓名陳明宗
公司所在地臺南市中西區和美街14號
登記機關臺南市政府
財稅設立日期2024-09-05
核准設立日期2024-09-05

魚樂農活股份有限公司在哪裡怎麼走

魚樂農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監事成員

董事長陳明宗
陳明宗持有股份數25,000
董事吳佩芬
吳佩芬持有股份數5,000
監察人謝美方
謝美方持有股份數5,000

魚樂農活股份有限公司經理人是誰

代碼名稱到職日

魚樂農活股份有限公司是做什麼的

  • 蔬菜栽培
  • 農作物栽培業從事稻米、蔬菜、果樹、甘蔗及雜糧等作物栽培之行業。包括稻作栽培業、雜糧栽培業、蔬菜栽培業、果樹栽培業、甘蔗栽培業。
  • 特用作物栽培業從事纖維料、油料、糖料、嗜好料、香料、藥料及工業原料等特用作物栽培之行業。如棕櫚栽培、苧麻栽培、亞麻栽培、大甲藺栽培、芏苡(三角藺)栽培、向日葵栽培、油菜籽栽培、葛鬱金(粉薯)栽培、甜菜栽培、茶葉栽培、菸草栽培、胡椒栽培、花椒栽培、香茅草栽培、芥末籽栽培、杭菊栽培、除蟲菊栽培、枸杞栽培、黃蓍栽培、麥門冬栽培、桑樹栽培、 棉花栽培、瓊麻栽培、黃麻栽培、洋麻(鐘麻)栽培、芝麻栽培、蓖麻籽栽培、樹薯栽培、甜菊栽培、咖啡栽培、可可豆栽培、蛇麻栽培、茴香栽培、仙草栽培、洛神葵栽培、薄荷栽培、魚藤栽培、當歸栽培、山藥栽培、柴胡栽培、牧草栽培、綠肥作物栽培。
  • 花卉栽培業從事花卉栽培之行業。如盆花植物栽培、觀葉植物栽培、 切花植物栽培。
  • 蠶絲業經營絲繭、平面繭之行業。
  • 其他農業從事 A101 至 A102 小類以外之其他農業之行業。
  • 水產養殖業從事水產生物繁殖或飼養,而出售成體或幼體之行業。包括海面養殖業、內陸養殖業、其他水產養殖業。
  • 其他畜牧業從事A401細類以外畜牧之行業。從事蠶、蜂飼育之行業亦歸入本類。
  • 農產品零售業農產品,如蔬菜、水果及依糧食管理法第10條規定之兼營小規模糧食等零售之行業。
  • 水產品零售業從事生鮮或未調理之冷凍水產品零售之行業。
  • 花卉零售業從事花卉零售之行業。
  • 飲料店業從事非酒精飲料服務之行業。如茶、咖啡、冷飲、水果等點叫後供應顧客飲用之行業,包括茶藝館、咖啡店、冰果店、冷飲店等。
  • 聲音錄製及音樂發行業從事聲音錄製及音樂發行之行業,如原創有聲母帶(片)之製作、擁有著作權並向批發商、零售商或透過線上平台直接對大眾發行音樂有聲產品;同時從事音樂有聲產品製作及發行或僅從事其中一項活動,以及在錄音室或其他地方從事聲音錄製服務,亦歸入本類。但從事有聲書出版,應歸入 J305010(有聲出版業)細類。 Companies that are engaged in the sound recording and music distribution. For example, companies that are involved in the manufacture of original master recordings, and those that own the copyright and directly distribute recorded music to the public through distributors, retailers, or online platforms. Furthermore, companies that are engaged in the production and distribution of sound recordings or carrying out any one of these business activities, and those that provide sound recording services at a recording studio or any other location, shall also be included in this category. However, companies involved in the publication of audiobooks shall be included in the J305010 (Audio Publishing) sub-category.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