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兆豐租車有限公司註冊登錄資料

商業名稱花蓮兆豐租車有限公司
資本額(元)5,000,000
核准設立日期20110307
財稅營業地址花蓮縣花蓮市國裕里富裕七街11號1樓
統一編號53361740
組織類型有限公司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狀況營業中
組織種類有限公司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查詢最新營業狀況請至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公司名稱花蓮兆豐租車有限公司
登記機關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核准設立日期2011-03-03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2021-03-03
財稅設立日期2011-03-07

花蓮兆豐租車有限公司在哪裡怎麼走

花蓮兆豐租車有限公司董事會、監事成員

董事廖秋金蓮
廖秋金蓮出資金額5,000,000

花蓮兆豐租車有限公司經理人是誰

代碼名稱到職日

花蓮兆豐租車有限公司是做什麼的

  • 未分類其他食品、飲料及菸草製品零售包括筍干等零售。
  • 附駕駛之客車租賃
  • 汽車租賃包括貨車等出租。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其他農畜水產品零售業從事F201010 至F201980 細類外之其他農、畜、水產品零售之行業。
  • 其他農、畜、水產品批發業從事 F101040 至 F101980 細類以外之其他農、畜、水產品批發之行業。
  • 飲料批發業從事含酒精成分不超過0.5%飲料批發之行業。
  •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 食品什貨批發業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 電腦設備安裝業電腦及週邊設備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 網路認證服務業從事提供數位簽章製作、電子憑證簽發、管理及其他相關電子認證服務之行業。
  •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運用電腦資料庫儲存並供應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之業務。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亦或應用服務提供者亦歸入本細類。
  • 資料處理服務業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 資訊軟體服務業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 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零售之行業。
  • 機車零售業從事機車零售之行業。包括三輪機車、電動機車等。
  • 汽車零售業從事汽車零售之行業。包括客運汽車、公共汽車、救護車、消防車、電動車等。
  • 電子材料批發業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批發之行業。如電子管、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批發之行業。
  • 資訊軟體批發業從事各種資訊、電腦軟體批發之行業。
  • 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批發之行業。
  • 機車批發業從事機車批發之行業。包括三輪機車、電動機車等。
  • 汽車批發業從事汽車批發之行業。包括客運汽車、公共汽車、救護車、消防車、電動車等。
  •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辦公室用機器批發之行業。
  • 電器批發業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批發之行業。
  • 機械批發業從事機械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
  • 五金批發業從事五金批發之行業。非動力農具批發亦歸本細類。包括銲條、廚房刀具、鋁梯、小五金(如螺釘、螺帽、門把手、鎖、鐵釘等)、農業工具、金屬手工具、大五金(如鋼線、鋼纜、鋼圈、銅線等)等。
  • 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 停車場經營業從事提供車輛停泊之場所,以計時、計次、計日或訂約方式收取租金之行業。
  • 仲介服務業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就業服務業以外之仲介業務。
  • 登山嚮導業國內外登山及探險活動之整體規劃顧問及其相關之資訊諮詢等業務。
  • 其他休閒服務業凡從事 J701 至 J702 小類外其他休閒服務之行業。
  • 水域遊憩活動經營業從事經營游泳、衝浪、滑水、潛水、風浪板、拖曳傘(包括拖曳香蕉船、浮胎等各式浮具)、水上摩托車、獨木舟、泛舟等各類水域遊憩活動相關設施及提供服務之行業。
  • 人力派遣業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 不動產租賃業從事老人住宅、租賃住宅包租業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 租賃業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 小客車租賃業依公路法之規定,以小客車租與他人自行使用為營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