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達控股份有限公司註冊登錄資料
商業名稱 | 盛達控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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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額(元) | 5,000,000 |
財稅營業狀況 | 營業中 |
財稅營業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寶福里中興路二段192號8樓 |
統一編號 | 89117448 |
組織種類 | 股份有限公司 |
是否開立發票 | 否 |
公司狀況 | 核准設立 「查詢最新營業狀況請至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
公司名稱 | 盛達控股份有限公司 |
章程所訂外文公司名稱 | |
資本總額(元) | 300,000,000 |
實收資本額(元) | 95,000,000 |
每股金額(元) | 10 |
已發行股份總數(股) | 9,500,000 |
代表人姓名 | 陳忠廷 |
公司所在地 | 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二段192號8樓 |
登記機關 | 新北市政府 |
財稅設立日期 | 2023-02-13 |
核准設立日期 | 2023-02-13 |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 | 2023-04-26 |
盛達控股份有限公司在哪裡怎麼走
盛達控股份有限公司經理人是誰
代碼 | 名稱 | 到職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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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達控股份有限公司是做什麼的
- 其他發電、輸電及配電機械製造包括發電機、配電盤、電力控制盤、起動器、發電器材、電動機(馬達)專用線圈、電磁制動器、線路切斷器、輸電設備、配電設備、大電流控制開關、保險絲、照明用安定器、太陽能發電系統設備、風力發電系統設備等製造。
-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從事發電、輸電、配電機械及電力操縱機械設備等製造修配之行業。但裝置於收音機、電視機或通訊機器中之電子用變壓器等應歸入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細類。
- 電池製造業從事電池製造之行業。包括化學電池、標準電池、蓄電池等。
- 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之規定,設置利用再生能源之自用發電設備,其裝置容量未達2,000瓩者,並將其所生電能躉售予公用售電業。 Self-use renewable energy power generation facility less than 2,000 kilowatts sells the renewable energy power to electricity retailing utility enterprise in accordance with Renewable Energy Development Act.
- 熱能供應業從事熱能製造分配之行業。包括地熱能供應、蒸氣供應、太陽能供應、熱水供應、冰水供應、冷暖氣供應。
- 電器承裝業指承裝電業供電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裝設維修工程之行業。
- 電器安裝業各種家電製品(如電冰箱、洗衣機、冷暖氣機、錄放影機、收錄音機)、播音設備、音響設備等之安裝皆屬之。 但安裝單一主機在10冷凍噸以上或5馬力以上之冷凍、冷藏、空氣調節、環境控制、潔淨室、冰水主機、儲能設備、通風換氣等設備者, 應歸入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
- 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從事電力設備檢驗維護工程之行業。
- 太陽熱能設備安裝工程業從事太陽熱能設備之規劃、設計、安裝、施工及維護之行業。
- 電池批發業從事各種化學電池、標準電池、蓄電池批發之行業。
- 電子材料批發業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批發之行業。如電子管、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批發之行業。
- 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 智慧財產權業各種專利權、商標權、著作財產權、營業秘密、電路布局權及其他無形資產等之買賣、鑑價及其授權業務。
- 一般投資業對農、林、漁、牧、工、礦、商、服務事業公司、證券公司、銀行保險公司、貿易公司、文化事業公司、興建住宅、商業大樓公司、遊憩事業及觀光飯店對各種事業之投資。
- 不動產買賣業購進不動產逕行出售或整理修繕後辦理出售之行業。
- 不動產租賃業從事老人住宅、租賃住宅包租業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 管理顧問業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 其他顧問服務業從事對個人、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提供 I101 至 I105 小類以外之專業性顧問服務以及有關問題研討等行業。
- 能源技術服務業從事新淨潔能源﹝包含太陽能、生質與廢棄功能、地熱、海洋能、風力、水力﹞、節約能源、 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或抑制移轉尖峰用電負載之設備、系統及工程之規劃、可性行研究、設計、安裝、施工、維護、檢測、代操作、相關軟硬體構建及其相關技術服務之行業。
- 租賃業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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