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電子遊戲場業股份有限公司註冊登錄資料

商業名稱明星電子遊戲場業股份有限公司
資本額(元)2,000,000
核准設立日期19950717
財稅營業地址苗栗縣頭份市後庄里23鄰公北二路120巷12號1樓
統一編號89343444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狀況非營業中
財稅營業地址苗栗縣頭份市後庄里23鄰公北二路120巷12號1樓
是否開立發票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查詢最新營業狀況請至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公司名稱明星電子遊戲場業股份有限公司
登記機關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停業核准(備)機關商業發展署(實收資本額未達5億元)
核准設立日期1995-03-03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2009-06-18
停業日期(起)2021-09-20
停業日期(迄)2022-09-19
財稅設立日期1995-07-17

明星電子遊戲場業股份有限公司在哪裡怎麼走

明星電子遊戲場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監事成員

監察人李淑妃
李淑妃持有股份數80,000
董事長石許淑春
石許淑春持有股份數120,000

明星電子遊戲場業股份有限公司經理人是誰

代碼名稱到職日

明星電子遊戲場業股份有限公司是做什麼的

  • 電動玩具店
  • 視唱中心(KTV)包括卡拉OK店等。
  • 其他運動用品及器材批發包括溜冰鞋、水上摩托車、潛水防寒衣等批發。
  • 保齡球館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其他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從事 H101 至 HZ06 小類以外之其他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
  • 不動產租賃業從事老人住宅、租賃住宅包租業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 不動產買賣業購進不動產逕行出售或整理修繕後辦理出售之行業。
  • 其他工商服務業從事 IZ01 至 IZ18 小類外其他工商服務之行業。如積體電路卡(即IC卡)之代售。
  • 其他顧問服務業從事對個人、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提供 I101 至 I105 小類以外之專業性顧問服務以及有關問題研討等行業。
  • 投資顧問業從事國內、外投資之引介及諮商、顧問之行業。但證券投資顧問應歸入H304011 證券投資顧問業細類。
  • 其他餐飲業從事 F501030 至 F501060 細類外之其他餐飲供應之行業。如伙食包作、辦桌等。
  • 飲酒店業從事酒精飲料之餐飲服務,但無提供陪酒員之行業。包括啤酒屋、飲酒店等。
  • 飲料店業從事非酒精飲料服務之行業。如茶、咖啡、冷飲、水果等點叫後供應顧客飲用之行業,包括茶藝館、咖啡店、冰果店、冷飲店等。
  • 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 其他綜合零售業同一場所從事多種商品零售之行業。包括雜貨店、零售式量販店。
  • 便利商店業從事提供便利性商品,如速食品、飲料、日常用品及服務性商品, 以滿足顧客即刻所需之行業,但不包括生鮮食品。
  • 超級市場業從事提供家庭日常用品、食品分部門零售,而以生鮮及組合料理 食品為主之行業。如於現場附設小規模餐飲服務亦屬之。
  • 成人用品零售業從事販賣、展售或示範成人用品為主的行業。 上開所稱成人用品,指用於刺激或鼓勵性活動或令人引起性幻想之物品。 但屬許可商品者不在此限,另需依其細類申請辦理。
  • 菸酒零售業從事菸酒零售之行業。但從事雪茄零售業務應歸入F203040(雪茄零售業)細類。 Industry that operate retail sale of tobacco and alcohol. But industry that operate cigars retailing should be classified under the detailed category of F203040 (Retail Sale of Cigars).
  •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 三溫暖業指提供冷、熱水池、蒸烤設備,供人沐浴之營利事業。
  • 租賃業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 工商徵信服務業工商行情、債權、債務、信用資料之蒐集、整理、分析、研判及提供等之行業。包括徵信服務、財務調查服務、商情訊息供應服務、企業信用調查服務及動產(股票、有價證券除外)鑑價服務。
  • 會議及展覽服務業凡從事會議及展覽之籌辦、宣傳或管理之行業。
  • 運動比賽業各種運動之比賽業務。
  • 運動表演業各種運動活動之表演業務。
  • 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從事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包括各種練習場)之經營者。如撞球場、技擊館、運動館、拳擊館、排球場、沙灘排球場、健身中心、田徑場、足球場、滑雪場、滑草場、棒球場、網球場、手球場、羽球場、桌球館、射擊場、馬術場、溜冰場、壘球場、籃球場、游泳池、保齡球館、韻律(舞蹈)中心、賽車場、自由車場、曲棍球場、柔道館、跆拳道館、舉重館、滑冰館、空手道館、壁球場、合球場、高爾夫練習場、棒球打擊場、合氣道館、運動館、海水浴場、攀岩場、漆彈運動場等各種運動之場館經營業務。
  • 其他休閒服務業凡從事 J701 至 J702 小類外其他休閒服務之行業。
  • 酒吧業指提供場所,備有陪侍服務,供應酒類或其他飲料之營利事業。
  • 舞廳業指提供場所,備有舞伴、供不特定人跳舞之營利事業。
  • 歌廳經營業歌廳之經營者。
  • 資訊休閒業提供特定場所及電腦資訊設備,以連線方式擷取網路資源或以非連線方式結合資料儲存裝置,供不特定人從事遊戲娛樂之營利事業。
  • 休閒活動場館業指從事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以外之一般休閒活動場館經營之行業。如象棋、圍棋。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 視聽歌唱業指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之營利事業。但不包括該設備內置於可移動式獨立空間,無人服務且由消費者以自助付費使用者。
  • 遊樂園業從事綜合遊樂場所、公園等經營管理之行業。但不包括兒童遊戲場業、觀光遊樂業及森林遊樂區經營業。
  • 電子遊戲場業依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規定,指設置電子遊戲機供不特定人益智娛樂之營利事業。
  • 演藝活動業經營演藝有關業務(如音樂、戲劇、舞蹈、雜藝等)之行業。包括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業。
  • 藝文服務業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 產業育成業係指為孕育事業、產品、技術及協助企業轉型、提供企業空間、設備、技術、資金、管理諮詢服務或人才培訓之事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