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紳電有限公司註冊登錄資料
商業名稱 | 長紳電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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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額(元) | 2,000,000 |
核准設立日期 | 20140912 |
財稅營業地址 | 臺南市南區國宅里金華路二段15巷16號1樓 |
統一編號 | 54566947 |
組織類型 | 有限公司 |
是否開立發票 | 是 |
財稅營業狀況 | 營業中 |
組織種類 | 有限公司 |
公司狀況 | 解散 (112年02月18日 府經工商字 第1120006557號) |
公司名稱 | 長紳電有限公司 |
資本總額(元) | 2,000,000 |
代表人姓名 | |
公司所在地 | 臺南市南區國宅里金華路二段15巷16號1樓 |
登記機關 | 臺南市政府 |
章程所訂外文公司名稱 | |
核准設立日期 | 2014-09-12 |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 | 2021-07-20 |
財稅設立日期 | 2014-09-12 |
長紳電有限公司在哪裡怎麼走
長紳電有限公司董事會、監事成員
董事 | 鄭凱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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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凱霖出資金額 | 2,000,000 |
長紳電有限公司經理人是誰
代碼 | 名稱 | 到職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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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紳電有限公司是做什麼的
- 其他機電、電信及電路設備裝修包括居家智能控制系統安裝工程、太陽能板安裝工程、機電設備裝修工程等。
- 未分類其他機械器具批發包括自動販賣機、產業用攝影器材及相片沖印設備、洗車設備、遊樂園機械設備、非車用蓄電池等批發。
- 其他未分類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包括古董、珠寶及藝術品鑑價服務、氣象預報、專利權經紀、ISO認證、代辦移民等。
- 電力供應包括太陽能、風力、水力、火力及核能等發電。
- 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從事電力設備檢驗維護工程之行業。
- 一般廣告服務業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 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業各種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清洗、維修、保養之行業。
-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辦公室用機器批發之行業。
- 起重工程業起重工程、天車工程(吊車機械)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油漆工程業油漆、烤漆、噴漆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室內輕鋼架工程業室內輕鋼架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太陽熱能設備安裝工程業從事太陽熱能設備之規劃、設計、安裝、施工及維護之行業。
- 電腦設備安裝業電腦及週邊設備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 電器承裝業指承裝電業供電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裝設維修工程之行業。
- 配管工程業各種配管工程(自來水管及燃料導管除外)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例如消防管道安裝工程等。 不包含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之業務內容。
- 仲介服務業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就業服務業以外之仲介業務。
- 其他修理業凡從事JA02010 至JA02061 細類外其他修理業之行業。
- 其他工程業從事 E101011 至 EZ15010 細類外其他工程之行業。
- 其他零售業從事F201至F221小類及F299010細類所屬商品以外,其他商品(如收藏性郵票等)零售之行業。
- 其他批發業F101至F121小類及F199010細類所屬商品以外,其他商品(如收藏性郵票等)批發之行業。
- 建材零售業從事建材零售之行業。
- 機械器具零售業從事各種機械器具零售之行業。包括食品、化工、原動機、塑膠、橡膠、造紙、印刷、木材加工用、建築及礦業、紡織及成衣、金屬加工用、農業及園藝機械等。
- 回收物料批發業從事回收物料批發之行業。
- 眼鏡批發業從事非處方用眼鏡及其零件等批發之行業(隱形眼鏡批發歸屬F108031 醫療器材批發業)
- 電器批發業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批發之行業。
- 電器安裝業各種家電製品(如電冰箱、洗衣機、冷暖氣機、錄放影機、收錄音機)、播音設備、音響設備等之安裝皆屬之。 但安裝單一主機在10冷凍噸以上或5馬力以上之冷凍、冷藏、空氣調節、環境控制、潔淨室、冰水主機、儲能設備、通風換氣等設備者, 應歸入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
- 其他機械器具批發業從事 F113010至 F113121細類以外之機械器具批發之行業。
- 機械批發業從事機械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
- 能源技術服務業從事新淨潔能源﹝包含太陽能、生質與廢棄功能、地熱、海洋能、風力、水力﹞、節約能源、 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或抑制移轉尖峰用電負載之設備、系統及工程之規劃、可性行研究、設計、安裝、施工、維護、檢測、代操作、相關軟硬體構建及其相關技術服務之行業。
- 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之規定,設置利用再生能源之自用發電設備,其裝置容量未達2,000瓩者,並將其所生電能躉售予公用售電業。 Self-use renewable energy power generation facility less than 2,000 kilowatts sells the renewable energy power to electricity retailing utility enterprise in accordance with Renewable Energy Development 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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