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漾婚禮影像工作室註冊登錄資料
商業名稱 | 金漾婚禮影像工作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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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額(元) | 3,000 |
核准設立日期 | 20160202 |
財稅營業地址 | 澎湖縣馬公市重慶里光明路6-2號1、2樓 |
統一編號 | 40810815 |
組織類型 | 獨資 |
是否開立發票 | 否 |
財稅營業狀況 | 營業中 |
組織種類 | 獨資 |
登記機關 | 澎湖縣政府 |
負責人姓名 | 陳韋男 |
出資額(元) | 3,000 |
現況 | 核准設立 「查詢最新營業狀況請至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
地址 | 澎湖縣馬公市三多路62號1樓 |
核准設立日期 | 2016-02-02 |
最近異動日期 | 2016-02-02 |
財稅設立日期 | 2016-02-02 |
金漾婚禮影像工作室在哪裡怎麼走
金漾婚禮影像工作室董事會、監事成員
金漾婚禮影像工作室經理人是誰
代碼 | 名稱 | 到職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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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漾婚禮影像工作室是做什麼的
- 其他攝影包括結婚、婚紗、商業等攝影。
- 攝影業照相及沖洗底片與相片之行業。包括沖洗店、照相館、結婚攝影、婚紗攝影等。
- 演藝活動業經營演藝有關業務(如音樂、戲劇、舞蹈、雜藝等)之行業。包括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業。
- 藝文服務業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 照相器材零售業從事各種照相器材、攝影器材零售之行業。
- 一般廣告服務業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 音樂展演空間業指提供音響燈光硬體設備之展演場所,供從事大眾普遍接受之音樂藝文創作者現場演出音樂為主要營業內容之營利事業。
- 其他休閒服務業凡從事 J701 至 J702 小類外其他休閒服務之行業。
- 資料處理服務業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 JZ99030攝影業※營業項目於登記所在地現場限作辦公室使用,不為儲存、展示或作為製造、加工、批發、零售場所使用。
-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 ※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行政處分應予撤銷(民法第15條、第15條之2、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