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漾婚禮影像工作室註冊登錄資料
商業名稱 | 金漾婚禮影像工作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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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額(元) | 3,000 |
核准設立日期 | 20160202 |
財稅營業地址 | 澎湖縣馬公市重慶里光明路6-2號1、2樓 |
統一編號 | 40810815 |
組織類型 | 獨資 |
是否開立發票 | 否 |
財稅營業狀況 | 營業中 |
組織種類 | 獨資 |
登記機關 | 澎湖縣政府 |
負責人姓名 | 陳韋男 |
出資額(元) | 3,000 |
現況 | 核准設立 「查詢最新營業狀況請至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
地址 | 澎湖縣馬公市三多路62號1樓 |
核准設立日期 | 2016-02-02 |
最近異動日期 | 2016-02-02 |
財稅設立日期 | 2016-02-02 |
金漾婚禮影像工作室在哪裡怎麼走
金漾婚禮影像工作室董事會、監事成員
金漾婚禮影像工作室經理人是誰
代碼 | 名稱 | 到職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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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漾婚禮影像工作室是做什麼的
- 其他攝影包括結婚、婚紗、商業等攝影。
- JZ99030攝影業※營業項目於登記所在地現場限作辦公室使用,不為儲存、展示或作為製造、加工、批發、零售場所使用。
-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 ※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行政處分應予撤銷(民法第15條、第15條之2、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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