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星國際藝能製作有限公司註冊登錄資料
商業名稱 | 晨星國際藝能製作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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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額(元) | 50,000 |
核准設立日期 | 20130307 |
財稅營業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 |
統一編號 | 54042920 |
組織類型 | 有限公司 |
是否開立發票 | 是 |
財稅營業狀況 | 營業中 |
組織種類 | 有限公司 |
公司狀況 | 核准設立 「查詢最新營業狀況請至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
公司名稱 | 晨星國際藝能製作有限公司 |
登記機關 | 新北市政府 |
核准設立日期 | 2013-03-07 |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 | 2018-04-24 |
財稅設立日期 | 2013-03-07 |
晨星國際藝能製作有限公司在哪裡怎麼走
晨星國際藝能製作有限公司董事會、監事成員
董事 | 張文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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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文山出資金額 | 50,000 |
晨星國際藝能製作有限公司經理人是誰
代碼 | 名稱 | 到職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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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星國際藝能製作有限公司是做什麼的
- 電影錄音、音效
- 電影片代理及發行包括電影片版權代理、電影片發行等。亦包括電影片版權買賣及授權使用。
- 電影片製作不包括從事線上電影片製作者,應歸入5911-15「線上影片及節目製作」。
- 運動表演業各種運動活動之表演業務。
- 錄影節目帶業自行製作或取得權利人授權轉錄,並供應給錄影節目帶出租、買賣或播映業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 廣播電視廣告業為無線廣播、電視電臺、有關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或其客戶策劃、製作或託播廣告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 廣播電視節目發行業為無線廣播、電視電臺、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提供節目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 電視節目製作業為無線電視電臺、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或其客戶策劃、製作節目或提供製作電視節目之設備及場地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 廣播節目製作業為無線廣播電臺或其客戶策劃、製作節目或提供製作廣播節目之設備及場地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 電影特效製作業提供器材、設施與技術以完成電影片特效製作為目的之事業。
- 電影錄音業提供電影錄音設備與技術以完成電影片錄音為目的之事業。
- 電影沖印業提供電影沖印設備與技術以完成電影片之沖印為目的之事業。
- 提供設備及場地供電影片拍攝業提供器材、設施、技術及場地以完成電影片之製作為目的之事業。
- 動畫影片製作業提供器材、設施與技術以完成動畫影片製作為目的之事業。
- 電影片映演業以發售門票,映演電影片為主要業務之事業。
- 電影片發行業以經營電影片買賣或出租為目的之事業。
- 電影片製作業以製作電影片為目的之事業。
- 其他出版業從事J301010至J399010細類以外之其他出版之行業。
- 有聲出版業從事有聲圖書出版及錄音服務之行業。但從事光碟片、錄音帶之製造或大量複製之行業,應歸入CC01120(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細類;從事聲音錄製及音樂發行,應歸入J604010(聲音錄製及音樂發行)細類。 Companies that are engaged in the audiobooks and recording services. However, companies involved in the manufacturing or mass duplication of CDs and tape recordings should be included in the CC01120 (Data Storage Media Manufacturing and Duplicating) and those involved in sound recording or music distribution shall be included in the J604010(sound recording and music distribution).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人力派遣業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 一般廣告服務業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 音樂展演空間業指提供音響燈光硬體設備之展演場所,供從事大眾普遍接受之音樂藝文創作者現場演出音樂為主要營業內容之營利事業。
- 演藝活動業經營演藝有關業務(如音樂、戲劇、舞蹈、雜藝等)之行業。包括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業。
- 藝文服務業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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