昰昕新能源有限公司註冊登錄資料

商業名稱昰昕新能源有限公司
資本額(元)510,000
財稅營業狀況營業中
財稅營業地址臺中市北區明新里中清路一段447號7樓之1
統一編號82987259
組織種類有限公司
是否開立發票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查詢最新營業狀況請至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公司名稱昰昕新能源有限公司
章程所訂外文公司名稱
資本總額(元)510,000
代表人姓名彭正宗
公司所在地臺中市太平區環太東路367號1樓
登記機關臺中市政府
財稅設立日期2023-03-13
核准設立日期2023-03-13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2023-11-14

昰昕新能源有限公司在哪裡怎麼走

昰昕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會、監事成員

董事彭正宗
彭正宗出資金額510,000

昰昕新能源有限公司經理人是誰

代碼名稱到職日

昰昕新能源有限公司是做什麼的

  • 其他未分類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包括古董、珠寶及藝術品鑑價服務、氣象預報、專利權經紀、ISO認證、代辦移民等。
  • 蔬菜栽培
  • 農作物栽培業從事稻米、蔬菜、果樹、甘蔗及雜糧等作物栽培之行業。包括稻作栽培業、雜糧栽培業、蔬菜栽培業、果樹栽培業、甘蔗栽培業。
  • 太陽熱能設備安裝工程業從事太陽熱能設備之規劃、設計、安裝、施工及維護之行業。
  • 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從事電力設備檢驗維護工程之行業。
  • 機械安裝業各式機械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 電腦設備安裝業電腦及週邊設備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 室內裝潢業從事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以外裝潢工程之行業,如室內、櫥窗及展覽會場裝潢、壁紙張貼、高架地板安裝及疊席安裝等。
  • 油漆工程業油漆、烤漆、噴漆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防蝕、防銹工程業防蝕、防銹材料加以施塗業務。
  • 起重工程業起重工程、天車工程(吊車機械)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其他工程業從事 E101011 至 EZ15010 細類外其他工程之行業。
  • 電器承裝業指承裝電業供電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裝設維修工程之行業。
  •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家庭、辦公室、廠房自動控制設備之規劃設計及安裝、維護業務。
  • 資訊軟體服務業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 能源技術服務業從事新淨潔能源﹝包含太陽能、生質與廢棄功能、地熱、海洋能、風力、水力﹞、節約能源、 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或抑制移轉尖峰用電負載之設備、系統及工程之規劃、可性行研究、設計、安裝、施工、維護、檢測、代操作、相關軟硬體構建及其相關技術服務之行業。
  • 農、林、漁、畜牧顧問業從事農藝、園藝、林業及林業工程、漁撈、水產養殖及畜牧等技術事項之規劃、設計、監造(含施工簽證)、研究、分析、試驗、評價、鑑定、檢驗、計畫管理及其相關技術性服務。
  • 景觀、室內設計業從事室內裝潢設計、景觀設計等行業。
  • 人力派遣業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 漆料、塗料零售業各種油漆、油墨、塗料、光油等零售之行業。
  • 農產品零售業農產品,如蔬菜、水果及依糧食管理法第10條規定之兼營小規模糧食等零售之行業。
  • 蔬果批發業從事蔬菜、水果批發之行業。
  • 電子材料批發業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批發之行業。如電子管、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批發之行業。
  • 電信器材批發業從事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
  • 資訊軟體零售業從事各種資訊、電腦軟體零售之行業。
  • 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之規定,設置利用再生能源之自用發電設備,其裝置容量未達2,000瓩者,並將其所生電能躉售予公用售電業。 Self-use renewable energy power generation facility less than 2,000 kilowatts sells the renewable energy power to electricity retailing utility enterprise in accordance with Renewable Energy Development Act.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