鈺力能源有限公司註冊登錄資料

商業名稱鈺力能源有限公司
資本額(元)1,000,000
核准設立日期20210928
財稅營業地址高雄市苓雅區英明里凱旋三路505巷3弄1號2樓
統一編號90522070
組織類型有限公司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狀況營業中
組織種類有限公司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查詢最新營業狀況請至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公司名稱鈺力能源有限公司
資本總額(元)1,000,000
代表人姓名陳照榮
公司所在地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三路505巷3弄1號2樓
登記機關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章程所訂外文公司名稱
核准設立日期2021-09-28
財稅設立日期2021-09-28

鈺力能源有限公司在哪裡怎麼走

鈺力能源有限公司董事會、監事成員

董事陳照榮
陳照榮出資金額500,000

鈺力能源有限公司經理人是誰

代碼名稱到職日

鈺力能源有限公司是做什麼的

  • 未分類其他資訊服務包括剪報服務等。
  • 電力設備器材批發包括馬達、變壓器、電線、電纜、電插座、開關、電燈泡、燈管、照明器具等批發。
  • 其他工程服務及相關技術顧問包括電路管道設計、工業廠房及製程設計、建築物結構檢查、建築物消防檢查等及結構、環境、水土保持、交通、化學、冷凍及空調、工業、大地、工業安全、電子、機械、音響、水利、採礦、電機等工程顧問。
  • 系統規劃、分析及設計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其他工商服務業從事 IZ01 至 IZ18 小類外其他工商服務之行業。如積體電路卡(即IC卡)之代售。
  • 資料處理服務業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 電信器材批發業從事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
  • 電器批發業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批發之行業。
  • 其他設計業凡從事I501 至I504 小類以外其他設計之行業。
  • 其他顧問服務業從事對個人、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提供 I101 至 I105 小類以外之專業性顧問服務以及有關問題研討等行業。
  • 社區共同天線電視設備業依廣播電視法及電視增力機、變頻機及社區共同天線電視設備設立辦法之規定,指自空間直接或間接接收電視無線電臺之電視信號,而以有線同軸電纜增力傳輸至接收用戶,以改善電視電臺服務區域內因受地形或建築物影響之收視障礙地區者。
  • 打字業從事各種文件打字、整理、分類業務之行業。
  • 電腦設備安裝業電腦及週邊設備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 能源技術服務業從事新淨潔能源﹝包含太陽能、生質與廢棄功能、地熱、海洋能、風力、水力﹞、節約能源、 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或抑制移轉尖峰用電負載之設備、系統及工程之規劃、可性行研究、設計、安裝、施工、維護、檢測、代操作、相關軟硬體構建及其相關技術服務之行業。
  •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化學、科學及醫療儀器、儀表、防盜、閉路監視系統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業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簡易電信設備安裝業非屬電信工程業施工範疇之簡易電信設備安裝工程業,如電話、電報線路裝設工程,通信數位網路系統安裝、維護。
  •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各種照明設備之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家庭、辦公室、廠房自動控制設備之規劃設計及安裝、維護業務。
  • 電器安裝業各種家電製品(如電冰箱、洗衣機、冷暖氣機、錄放影機、收錄音機)、播音設備、音響設備等之安裝皆屬之。 但安裝單一主機在10冷凍噸以上或5馬力以上之冷凍、冷藏、空氣調節、環境控制、潔淨室、冰水主機、儲能設備、通風換氣等設備者, 應歸入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
  • 電器承裝業指承裝電業供電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裝設維修工程之行業。
  • 自來水經營業從事住宅、工商業、船舶、市政及其他用戶用水之集取、淨化及分配之行業。
  • 配管工程業各種配管工程(自來水管及燃料導管除外)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例如消防管道安裝工程等。 不包含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之業務內容。
  • 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之規定,設置利用再生能源之自用發電設備,其裝置容量未達2,000瓩者,並將其所生電能躉售予公用售電業。 Self-use renewable energy power generation facility less than 2,000 kilowatts sells the renewable energy power to electricity retailing utility enterprise in accordance with Renewable Energy Development A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