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藍彩藝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註冊登錄資料

商業名稱紅藍彩藝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資本額(元)135,000,000
核准設立日期19780601
財稅營業地址桃園市楊梅區中山里環東路150巷29號
統一編號15277503
組織類型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狀況營業中
組織種類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查詢最新營業狀況請至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公司名稱紅藍彩藝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資本總額(元)135,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135,000,000
代表人姓名陳世芳
公司所在地桃園市楊梅區環東路150巷29號
登記機關桃園市政府
章程所訂外文公司名稱
每股金額(元)10,000
已發行股份總數(股)13,500
核准設立日期1965-05-05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2022-03-21
財稅設立日期1978-06-01

紅藍彩藝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在哪裡怎麼走

紅藍彩藝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監事成員

監察人陳克恒
陳克恒持有股份數1,880
董事陳昭雄
陳昭雄持有股份數720
董事長陳世芳
陳世芳持有股份數2,450

紅藍彩藝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經理人是誰

代碼名稱到職日

紅藍彩藝印刷股份有限公司是做什麼的

  • 印刷品裝訂及加工包括書冊裝訂、書面燙金、書面壓花、書面上光等。
  • 製版包括滾筒版、銅版、鋅版、鋼版、鋁版、電鍍版、電鑄版、銅鋅版、鉛版、樹脂版、聚脂版、橡皮版等製作。
  • 印刷包括紙材、金屬材、塑膠材、橡膠材、樹脂材、皮革材等印刷及名片、喜帖、姓名貼紙、郵票等印製及成衣絹印、智慧卡印刷。
  • 商業設計
  • 其他出版業從事J301010至J399010細類以外之其他出版之行業。
  • 軟體出版業從事電腦軟體出版之行業。包括套裝軟體出版、遊戲軟體出版等。同時從事電腦軟體設計、複製及發行之行業亦歸入本類。但從事電腦軟體設計服務之行業應歸入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細類。從事大量複製電腦軟體之行業應歸入CC01120(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細類。
  • 有聲出版業從事有聲圖書出版及錄音服務之行業。但從事光碟片、錄音帶之製造或大量複製之行業,應歸入CC01120(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細類;從事聲音錄製及音樂發行,應歸入J604010(聲音錄製及音樂發行)細類。 Companies that are engaged in the audiobooks and recording services. However, companies involved in the manufacturing or mass duplication of CDs and tape recordings should be included in the CC01120 (Data Storage Media Manufacturing and Duplicating) and those involved in sound recording or music distribution shall be included in the J604010(sound recording and music distribution).
  • 圖書出版業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雜誌以外裝訂成本之圖書冊籍之經營之行業。
  • 雜誌(期刊)出版業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文書、圖畫,其刊期為七日以上三月以下之期間,按期發行之行業。
  • 排版業從事電腦排版、印刷排版、照像排版等業務之行業。
  •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運用電腦資料庫儲存並供應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之業務。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亦或應用服務提供者亦歸入本細類。
  • 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零售之行業。
  •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批發之行業。
  • 印刷品裝訂及加工業從事印刷品裝訂及加工之行業。
  • 製版業從事印刷相關用版製作之行業。如木版、鉛版、石版、銅鋅版、樹脂版、鋁版、銅版、照相版、電鑄版、網版等。
  • 印刷業從事書籍、地圖、樂譜、廣告、文件、表冊等承印之行業,不論被印材為紙質、金屬、塑膠、橡膠、樹脂,或其他材料者均屬之。
  • 會議及展覽服務業凡從事會議及展覽之籌辦、宣傳或管理之行業。
  • 演藝活動業經營演藝有關業務(如音樂、戲劇、舞蹈、雜藝等)之行業。包括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業。
  • 藝文服務業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 一般廣告服務業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 產品設計業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